论文
商标协议共存研究
摘要
近年来我国市场主体通过商标协议共存来解决商标争议的情况不断出现,商标协议共存因此进入研究视角。然商标协议共存涉及的标的——商标权与一般民事标的存在性质上的区别,因此不能以一般民事行为成立生效要件来判断其效力。而且由于商标协议共存涉及市场划分,因此是否因限制竞争或者落入垄断法范围而导致无效仍未可知。再者,商标权获得包括使用取得、注册取得、使用与注册共同取得三种方式,而商标注册审查也包括全面审查和不审查等机制,因此不同的商标权取得方式和不同的商标注册审查机制是否对商标协议共存效力存在影响值得探究。此外,市场的动态性和市场主体的扩张本性,使商标协议共存的时效性极短,当一方当事人违反了商标协议共存时,他方可以请求何种救济权,殊值窥探。
作者
刘丽飞 ,广西万益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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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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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商标协议共存概述
- (一)商标协议共存概念
- (二)商标协议共存的价值基础
- 1.意思自治所表征的效率追求
- 2.真诚使用所表征的实质正义
- 3.效率价值与公平价值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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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中国:商标协议共存司法现状
- (一)基于不同理念的相左的裁判
- 1.基于行政权独立性否定商标协议共存
- 2.将公共利益作为判断混淆可能性的证据
- 3.基于合同自由充分认可协议共存
- (二)裁判规则缺失引发的困境
- 1.过于强调形式正义导致与市场背离
- 2.过于强调行政权独立性导致高制度成本
- (三)司法困境生成原因的探究
- 1.理论困境:两种不同导向的价值观
- 2.规范困境:注册程序的限制
- 3.制度困境:家长式行政权的配置
- (一)基于不同理念的相左的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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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域外:商标协议共存法治经验
- (一)英国:绝对效力模式
- 1.商标的财产权进路
- 2.不审查相对理由的商标注册机制
- 3.商标协议共存的法律限制
- (二)美国:相对效力模式
- 1.商标财产权之争
- 2.商标注册的全面审查机制
- 3.商标协议共存与共同注册程序融合路径
- 4.公共利益限制
- (一)英国:绝对效力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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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商标协议共存有效要件
- (一)意思表示真实一致
- (二)使用人的善意
- (三)不违反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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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我国商标协议共存制度构建
- (一)理念澄清——关于商标法价值导向
- (二)制度设计——以注册程序为视角
- 1.法律规范设计
- 2.商标协议共存的共存协议设计
- 3.商标协议共存的注册协商
- 4.商标协议共存的备案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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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商标协议共存法律适用
- (一)可行的救济方式
- (二)共存协议的不同效力
- 1.违约之诉下合同条款的解释
- 2.侵权之诉下混淆可能性的黄金标准
- 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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