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
上海法院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提供司法服务保障
摘要
长三角一体化建设中要进一步消弭体制机制障碍,构建开放协调的区域空间格局,积极打造区域经济发展新引擎。长三角一体化建设的功能定位是制度创新示范区、深化改革开放示范区、协同发展示范区和平台机制示范区。沪苏浙皖四地法院在协助执行、诉讼服务、信息化建设、适法统一、司改交流、服务保障大局等方面开展了多层次、多领域、多角度的协作交流活动,对促进长三角一体化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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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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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长三角一体化建设的价值目标和功能定位
- (一)长三角一体化建设的价值目标
- 1.进一步消弭体制机制障碍
- 2.构建开放协调的区域空间格局
- 3.积极打造区域经济发展新引擎
- (二)长三角一体化建设的功能定位
- 1.制度创新示范区
- 2.深化改革开放示范区
- 3.协同发展示范区
- 4.平台机制示范区
- (一)长三角一体化建设的价值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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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司法服务保障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工作现状
- (一)出台司法政策和举措,服务保障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
- (二)召开长三角地区法院司法协作工作会议,签署相关协议,发布典型案例
- (三)加强跨区域司法服务和司法执行联动协助机制建设,促进司法资源的集约优化
- (四)深入推进司法协作长效机制建设,形成审执工作合力
- (五)充分发挥司法改革集聚地的先发优势,推动区域司法改革的经验共享
- (六)强化区域服务保障大局的经验交流合作,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 (七)探索创新跨区域司法大数据应用工作机制,共同推进智慧法院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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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司法服务保障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 (一)适法不统一问题
- (二)地方行政干预问题
- (三)执行联动问题
- (四)基础设施建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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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上海法院下一步加强司法服务保障的主要路径
- (一)认真抓实干统筹推进,确保各项举措落到实处
- (二)进一步强化协作力度、拓展协作方式,促进审执工作高效开展
- (三)进一步统一执法尺度、执法标准,促进法律有效实施
- (四)进一步凝聚改革共识,促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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