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
监督与问责
摘要
从2014~2019年的评估结果中可以看出,全国100个城市在监督与问责这一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重大成就,主要体现在监督与问责工作整体水平得到提升,人大、政协的监督日益制度化与常态化、法院司法监督有效性进一步增强、社会监督的渠道普遍畅通。但同时,也存在各种监督方式发挥的作用不均衡、监督与问责总体透明度不高、制度健全动力不足和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问题。党的十九大提出“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我国未来法治政府建设的监督与问责工作要从有效补充监督短板并建立贯通机制、进一步强化人大和政协监督、提高法院司法监督权威、提升内部监督实效四个方面完善。
作者
郝倩 ,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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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目录
- 一 引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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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2014~2019年评估概述
- (一)指标设计
- (二)重要指标变化说明
- 1.“外部监督”
- 2.“内部监督”
- 3.“问责”
-
三 监督与问责领域取得的主要成就
- (一)监督与问责工作整体稳步提高、进步显著
- (二)人大和政协监督普遍受到重视,相关工作机制不断改进
- (三)行政诉讼法修改后法院监督有所强化
- (四)公众和媒体监督渠道普遍畅通、多数举报投诉能得到及时处理
-
四 存在的问题
- (一)各种监督方式所发挥的作用不均衡,难以形成监督合力
- (二)监督与问责总体透明度不高,相关信息公开不充分
- (三)制度健全动力不足、制度实效有待提高
-
五 完善建议
- (一)有针对性地补足监督短板,建立贯通机制,增强互补互促的监督合力
- (二)提高透明度、健全相关制度,进一步强化人大和政协监督
- (三)多方发力,提高法院司法监督权威
- (四)保障公众知情权和监督权,提升内部监督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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