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

河南培育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对策分析

摘要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已成为农业现代化的引领者,但是,在培育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时,还面临着农村土地产权不明晰以及小规模兼业农户转出农地所要求的土地租金高于市场租金的困扰。同时,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滞后和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滞后也是当前亟须解决的问题。本报告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推进土地规模化流转、加大资金政策扶持力度等建议。

作者

生秀东 ,河南省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为农业经济。
Sheng Xiud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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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业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加快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的指导意见》(农经发〔2017〕6号),2017年8月16日。
  • 生秀东:《河南省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模式与经验探讨》,《南方农业》2017年第36期。
  • 生秀东:《家庭农场与兼业农户:专业化和兼业化的冲突》,《区域经济评论》2013年第6期。
  •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情况调研报告》,2018年1月。

河南培育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对策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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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目录

  • 一 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是推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的必然选择
    1. (一)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有利于确保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
    2. (二)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利于推进现代农业建设
  • 二 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 (一)规模化连片流转土地困难
    2. (二)土地流转租金过高
    3. (三)农业基础设施弱
    4. (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保险难
    5. (五)政府扶持力度不够
  • 三 加快培育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对策建议
    1. (一)推进土地规模化流转,提升规模经营水平
    2. (二)加大资金政策扶持力度
    3. (三)加大金融信贷支持力度
    4. (四)重点发展面向小农户的农业生产性服务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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