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

黄河立法的时空双轨制模式探究

摘要

《长江保护法(草案)》提请审议拉开了单个流域立法的序幕,黄河特殊的经济、生态及文化历史地位决定了黄河保护立法势在必行。但如果仅“就河谈河”“就水谈水”,可能会出现黄河治理的表面化和浅层次性。黄河立法应该立足于考察自然时空和社会时空的交错对黄河治理的影响,坚持自然时空下的黄河水土保持和生态自然修复与社会时空下黄河水量的管控和水污染的防治两条主线交错并行,以多元协调治理作为沟通机制的双轨制立法模式,以确保黄河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目标的实现。

作者

腾延娟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文法学院教师,法学博士,研究方向为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Teng Yanjuan

参考文献 查看全部 ↓
  • 陈家宽:《科学认识长江保护立法的保护对象和范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年第6期。
  • 胡朝都:《康德时空观的理论背景与发展形成》,《延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年第2期。
  • 楼健、庄立峰:《马克思社会时空理论探微》,《浙江学刊》2015年第1期。
  • 李晓春:《中国古代时空观与道观念的演变》,《兰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年第3期。
  • 何江新:《〈天论〉中的荀子时空观研究——兼与〈论天〉中的亚里士多德的时空观比较》,《甘肃社会科学》2017年第2期。
  • 王林平、高云涌:《时空二元论的理论困难及其解决出路——对国内有关马克思社会时空观研究的前提批判》,《哲学研究》2013年第8期。
  • 胡刘、祝莉萍:《从“自在时空”到“社会历史时空”——马克思对传统时空观的实践论改造及其当代意义》,《学术研究》2012年第6期。
  • 刘昌明:《对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几点认识》,《人民黄河》2019年第10期。
  • 陈柯欣、丛丕福、雷威:《人类活动对40年间黄河三角洲湿地景观类型变化的影响》,《海洋环境科学》2019年第5期。
  • 姜爱林、祝国勇:《西部黄河源区生态环境现状及治理对策》,《理论学刊》2000年第5期。
  • 魏圣香、王慧:《长江保护立法中的利益冲突及其协调》,《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年第6期。

黄河立法的时空双轨制模式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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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目录

  • 一 黄河立法的定位
    1. (一)黄河流域治理基本法
    2. (二)黄河流域治理综合法
  • 二 黄河治理中自然时空和社会时空的并行和交错
    1. (一)黄河治理中时空二分的价值和意义
    2. (二)时空二元论的同质性及异质性
    3. (三)黄河治理的时空二元化
  • 三 黄河立法应采用自然时空与社会时空双轨制模式
    1. (一)自然时空下的黄河立法侧重水土保持、沙土调控和生态修复
    2. (二)社会时空下的黄河立法关注水量的管控、水污染的防治和水文化的传承与保护
    3. (三)多元协调合作机制是维系两条主线运行的核心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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