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

调和与重构: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背景下环境资源审判机制的完善

摘要

在当前的环境资源审判机制下,审判机构定位模糊、案件分布分散、专业人员配置松散以及专门考核机制缺失导致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进展迟滞,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程序内部及其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之间尚有衔接不畅之处,案件类型单一、犯罪群体底层化显著、公益赔偿中对生态价值考量不足等带来的案件审理桎梏也愈发凸显,这些都与环境资源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进程严重偏离,不利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整体战略布局,通过专门审判机构和专业审判团队建设提升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水平,并对现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法律规定进行校正与补充,创设与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救济和追责机制,以此重塑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程序。同时,通过部门联动、资金管理以及技术支撑,探索创新环境资源审判多元联动的配套治理机制,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中环境资源审判机制的良性运作提供有力保障。

作者

姬红岭 ,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法官助理。
Ji Hongling

参考文献 查看全部 ↓
  • 贺震:《构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与诉讼衔接机制》,《环境经济》2017年第10期。
  • 齐霁、於方、韩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体系建立的经验与展望》,《中华环境》2017年第Z1期。
  • 宋宇:《生态文明视角下的环境损害评估与赔偿制度化研究》,《中州学刊》2014年第6期。
  • 韩德强、刘明全:《论生态损害赔偿中的司法鉴定》,《中华环境》2017年第Z1期。

调和与重构: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背景下环境资源审判机制的完善

可试读20%内容 PDF阅读 阅读器阅览

试读已结束,剩余80%未读

¥7.09 查看全文 >

VIP免费

报告目录

  • 一 现实图景:环境资源审判机制的运行现状审视
    1. (一)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建设情况
    2. (二)环境资源案件审理情况
      1. 1.环境资源各类案件审理情况
      2. 2.环境资源刑事案件中判处刑事处罚情况
  • 二 运行窒碍:环境资源审判机制的现有问题剖析
    1. (一)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进展迟滞
      1. 1.审判机构定位模糊
      2. 2.案件分布分散
      3. 3.专业人员配置松散
      4. 4.专门考核机制缺失
    2. (二)冲突与分离:环境资源诉讼程序衔接不畅
      1. 1.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契合
      2. 2.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规范冲突与制度分离
      3. 3.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程序内部衔接不严谨
    3. (三)环境资源案件审理桎梏凸显
      1. 1.案件类型单一
      2. 2.犯罪群体底层化显著
      3. 3.公益赔偿中对生态价值考量不足
  • 三 困局破解:环境资源审判机制的创新整合与制度完善
    1. (一)规范与整合:提升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水平
      1. 1.专门环境资源审判机构建设
      2. 2.专业环境资源审判团队建设
    2. (二)调和与归正:重塑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程序
      1. 1.现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法律规定的校正与补充
      2. 2.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救济和追责程序的启动机制构建
    3. (三)统筹与同构:探索完善环境资源审判多元联动的配套治理机制
      1. 1.构建环境司法的多部门协调联动机制
      2. 2.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管理制度
      3. 3.强化环境资源审判的专业技术支撑
  • 四 结语

报告图片/图表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