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
PPP模式地方政府项目投资控制问题研究
摘要
PPP模式下,一些地方政府的PPP项目投资缺乏有效控制,出现了不少贪大求全、远超实际需求的项目。究其原因,既有对PPP项目投资的本质和对投资控制机制发挥作用的错误认识及官员考核机制失灵等表面原因,也有中央和地方财权事权不匹配等深层次原因。在央地财权事权改革不能一蹴而就的背景下,应通过相关立法,建立行之有效的政府基建项目投资控制机制,规范地方政府建设投资决策行为,并建立以PPP项目政府决策流程为核心的PPP模式特别规则。
作者
张继峰 ,法学博士,云南云岭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首席经济学家,北京云天新峰投资管理中心合伙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PPP金融专家。
Zhang Jif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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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目录
- 一 问题的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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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PPP项目投资失控的原因
- (一)表面原因
- 1.对PPP项目投资的本质的错误认识
- 2.对投资管控机制发挥作用的错误认识
- 3.官员政绩考核制度的缺陷
- (二)深层次根源
- (一)表面原因
-
三 加强PPP模式地方政府项目投资控制的立法建议
- (一)宏观层面:建立政府基建投资约束机制的实体规则与程序性规则
- 1.实体性规则
- 2.程序性规则
- (二)微观层面:建立PPP模式特别规则
- 1.项目类型准入规则
- 2.项目先后顺序规则
- 3.项目规模规则
- 4.财政承受能力合理测算规制
- 5.转移支付使用规则
- 6.10%财力支配节奏规则
- (三)PPP项目政府投资决策流程
- (一)宏观层面:建立政府基建投资约束机制的实体规则与程序性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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