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

吉林省深化重大公共卫生风险治理法治保障研究

摘要

吉林省委、省政府及相关部门针对突发疫情,依法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进一步深化重大公共卫生风险治理法治保障,应建立决策快速补救调整机制,减少错误决策带来的损失;完善执法监督机制,防止执法过度与执法缺位;提高智慧法院运用能力,促进网络审判从非常态到常态化过渡;优化公共法律服务,加快为企业服务的法律制度供给;建立容错免责机制,激励保护干部改革创新;充分发挥各级人大立法职能,稳步推进相关地方性立法。

作者

刘星显 ,吉林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法学博士,研究方向:法理学、地方法治。

参考文献 查看全部 ↓
  • [1]李广德:《我国公共卫生法治的理论坐标与制度构建》,《中国法学》2020年第5期。
  • [2]黄学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法治社会建设论纲》,《苏州大学学报》(法学版)2020年第3期。
  • [3]周冉:《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的法治保障研究》,《中共成都市委党校学报》2020年第3期。
  • [4]张守文:《公共卫生治理现代化:发展法学的视角》,《中外法学》2020年第3期。

吉林省深化重大公共卫生风险治理法治保障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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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目录

  • 一 吉林省深化重大公共卫生风险治理法治保障的主要举措
    1. (一)促进有法可依,加强监督,发挥人大职能
    2. (二)人性化司法执行,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3. (三)依法惩治违法犯罪行为,加大对基层干部履职督查力度
  • 二 吉林省深化重大公共卫生风险治理法治保障的基本经验
    1. (一)依法治理,保证治理防控工作的合法、科学、规范、有序
    2. (二)能动司法,保证诉前、诉中、执行工作顺应工作大局
    3. (三)精准监督,强化治理防控责任担当
    4. (四)打击犯罪,依法稳定紧急状态下的社会秩序
  • 三 吉林省深化重大公共卫生风险治理法治保障应注意的问题
    1. (一)要加强应急性举措纠偏能力
    2. (二)要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
    3. (三)要充分发挥智慧法院优势
    4. (四)要提升法律政策制定创新度
  • 四 吉林省深化重大公共卫生风险治理法治保障的对策建议
    1. (一)完善执法监督机制,防止执法过度与执法缺位
    2. (二)建立决策快速补救调整机制,减少错误决策带来的损失
    3. (三)提高智慧法院运用能力,促进网络审判从非常态到常态化过渡
    4. (四)优化公共法律服务,加大为企业服务的法律制度供给
    5. (五)完善容错免责机制,激励保护干部改革创新
    6. (六)充分发挥各级人大立法职能,稳步推进相关地方性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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