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
吉林省深化重大公共卫生风险治理法治保障研究
摘要
吉林省委、省政府及相关部门针对突发疫情,依法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进一步深化重大公共卫生风险治理法治保障,应建立决策快速补救调整机制,减少错误决策带来的损失;完善执法监督机制,防止执法过度与执法缺位;提高智慧法院运用能力,促进网络审判从非常态到常态化过渡;优化公共法律服务,加快为企业服务的法律制度供给;建立容错免责机制,激励保护干部改革创新;充分发挥各级人大立法职能,稳步推进相关地方性立法。
关键词
作者
刘星显 ,吉林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法学博士,研究方向:法理学、地方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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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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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吉林省深化重大公共卫生风险治理法治保障的主要举措
- (一)促进有法可依,加强监督,发挥人大职能
- (二)人性化司法执行,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 (三)依法惩治违法犯罪行为,加大对基层干部履职督查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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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吉林省深化重大公共卫生风险治理法治保障的基本经验
- (一)依法治理,保证治理防控工作的合法、科学、规范、有序
- (二)能动司法,保证诉前、诉中、执行工作顺应工作大局
- (三)精准监督,强化治理防控责任担当
- (四)打击犯罪,依法稳定紧急状态下的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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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吉林省深化重大公共卫生风险治理法治保障应注意的问题
- (一)要加强应急性举措纠偏能力
- (二)要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
- (三)要充分发挥智慧法院优势
- (四)要提升法律政策制定创新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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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吉林省深化重大公共卫生风险治理法治保障的对策建议
- (一)完善执法监督机制,防止执法过度与执法缺位
- (二)建立决策快速补救调整机制,减少错误决策带来的损失
- (三)提高智慧法院运用能力,促进网络审判从非常态到常态化过渡
- (四)优化公共法律服务,加大为企业服务的法律制度供给
- (五)完善容错免责机制,激励保护干部改革创新
- (六)充分发挥各级人大立法职能,稳步推进相关地方性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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