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

地区的组织机构与编制

关键词

作者

参考文献 查看全部 ↓

地区的组织机构与编制

可试读20%内容 PDF阅读 阅读器阅览

试读已结束,剩余80%未读

¥23.06 查看全文 >

VIP免费

章节目录

  • 一 中央对地区的机构与编制规定
    1. (一)行署专员、地委书记:规制为3人,专员实有5~10人、书记实有5人左右
    2. (二)1982~1985年第一次地区机构改革:机构20~27个、总编制可略超过300人
    3. (三)1993~1998年第二次地区机构改革:地区机构30个左右、总编制500~900人
    4. (四)群众团体和人大、政协
      1. 1.群众团体
      2. 2.地区人大联络员—地区人大联络处(组)—地区人大工作委员会
      3. 3.地区政协联络员—地区政协联络处—地区政协联络工作委员会
  • 二 不呈正相关的地区机构改革付出与结果
    1. (一)各地区均耗时费力地进行了两次地区机构改革
    2. (二)地区机构及编制总是精简后明显反弹,行署首当其冲
    3. (三)行署超出派出政府的结构(模式)
  • 三 地区机构改革结果与中央规制存在差距的原因
    1. (一)现实(表层)原因:无效动作、配套不到位、特有困难
      1. 1.无效精简动作
      2. 2.地区机构改革的配套措施或制度不到位
      3. 3.地区机构改革存在特有困难
    2. (二)历史(深层)逻辑:组织法缺失、惯性、旧体制根本影响
      1. 1.地区行署及其前身组织法的缺失
      2. 2.地区行署及其前身的职能与组织也超规越限
      3. 3.全能型政府理念和旧体制的根本影响

章节图片/图表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