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
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的青岛探索
摘要
近年来,青岛市司法局充分发挥合法性审查作用,通过实行重大行政决策计划管理、设立专门决策法律审查机构、开展镇街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和行政执法行为指导监督等举措,逐渐形成以全集中、全覆盖、全贯通为主要特点的保障依法决策工作体系。但实践中,重大行政决策启动和合法性审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公权力干预、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思维及基层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人员履职能力等方面仍存在问题。对此,应从保障公众权利、发挥司法所作用、强化公权力约束、提升法治思维等方面加以改进完善。
检索正文关键字
报告目录
- 一 前言
-
二 实践做法
- (一)全集中
- (二)全覆盖
- (三)全贯通
-
三 存在问题
- (一)重大行政决策的启动和合法性审查方式需要进一步丰富
- (二)部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并未实质纳入合法性审查
- (三)公权力干预现象仍然时有发生
- (四)行政机关的法治思维尚有欠缺
- (五)基层工作人员履职能力存在不足
-
四 对策建议
- (一)保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重大行政决策的提议权
- (二)进一步明确基层需合法性审查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 (三)强化对政府公权力的约束
- (四)强化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思维
- (五)提高合法性审查工作人员履职能力
-
五 展望与建议
- 1.强化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的独立性,确保这项制度切实发挥作用
- 2.进一步树立全同步工作理念,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的全程督导
- 3.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可延续性的考量,避免出现因应急过度而导致私权利受损等问题
- 4.拓展法治政府建设纵深,全面推开镇街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
相关文献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