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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相对集中管辖涉黑涉恶案件的创新探索

摘要

漳州法院为破解办理黑恶案件面临的困境,开展相对集中管辖试点工作。本文聚焦“1+4”机制体系的探索建立和运行情况,逐一审视机制构建的主要措施与落实情况。通过考察发现,这一机制创新在提升办案质量效率、锻造专业人才团队、破解专项斗争难点、巩固拓展斗争成果诸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克服存在的短板和困难,要从建立完善侦诉审衔接机制、强化优化人员配置和考核评价办法、拓展延伸集中管辖机制成效三方面加以优化完善。在此基础上,应进一步探索推进相对集中管辖实践,融合推动审判团队专业化、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以及刑事司法管辖制度完善。

作者

李赏识 ,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审判员。
林娟娟 ,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
Li Shangshi
Lin Juanj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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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相对集中管辖涉黑涉恶案件的创新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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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目录

  • 引言
  • 一 动因:漳州法院试点涉黑涉恶案件相对集中管辖机制的创新基础
    1. (一)顶层指引:破解法院办理黑恶案件实践困境的有效路径
      1. 1.专项斗争中法院办理黑恶案件面临的挑战与困境
      2. 2.中央对涉黑涉恶案件实行相对集中管辖机制的部署要求
    2. (二)制度渊源:集中管辖机制的实践积累与独特优势
      1. 1.部分司法领域实行集中管辖的实践经验
      2. 2.涉黑涉恶案件实行相对集中管辖机制具备灵活性和适应性
    3. (三)价值基础:相对集中管辖深度契合法院当前扫黑除恶工作需要
      1. 1.能够尊重并适应黑恶案件审判规律,提升专项斗争法治化水平
      2. 2.能够聚合优化办案力量,提升专项斗争专业化水平
      3. 3.能够有效统一裁判尺度,提升专业斗争规范化水平
  • 二 探索:漳州法院涉黑涉恶案件相对集中管辖机制的运行考察
    1. (一)机制建构与运作
      1. 1.确立总体原则、目标要求
      2. 2.建立案件管辖机制
      3. 3.建立团队建设机制
      4. 4.建立办案模式机制
      5. 5.完善办案配套机制
    2. (二)实践成果与优势
      1. 1.提升办案质效功能凸显
      2. 2.锻造专业人才团队的优势凸显
      3. 3.破解专项斗争难点的成效凸显
      4. 4.巩固拓展斗争成果的价值凸显
  • 三 进路:涉黑涉恶案件相对集中管辖机制的优化设计
    1. (一)短板困难
      1. 1.侦诉审配合衔接问题
      2. 2.集中管辖地法院和案件来源地法院协调配合问题
      3. 3.审判力量配置、绩效考评不均衡问题
    2. (二)优化路径
      1. 1.建立完善侦诉审衔接机制
      2. 2.强化优化人员配置和考核评价办法
      3. 3.拓展延伸集中管辖机制成效
  • 四 融合:涉黑涉恶案件相对集中管辖实践的多维延展
    1. (一)相对集中管辖实践与审判团队专业化建设
      1. 1.搭建搭好审判团队专业化建设平台
      2. 2.建立健全审判团队专业化运行模式
    2. (二)相对集中管辖实践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1. 1.发挥跨县区办案平台优势,夯实市域社会治安基层基础
      2. 2.汇聚团队智慧堵塞管理漏洞,助推重点行业领域整治
    3. (三)相对集中管辖实践与司法管辖制度立法完善
      1. 1.总结相对集中管辖的机制优势和适用领域
      2. 2.积累相对集中管辖的规范规则和实践素材
      3. 3.推动相对集中管辖试点向更高层级、更深层次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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