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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权、产权与治权:“香火地”部落的治理逻辑探析

摘要

以1958年以前的欧拉部落为例,藏传佛教以拉卜楞寺院为核心,沿其“拉德(神庄/香火庄)”“穆德”“曲德”部落逐层向外辐射,又从虔诚信徒处合力内聚,从正反两个方向强化以寺院为载体的教权支配,最终建立了“教权、产权、治权相互嵌套”的部落治理机制。这种由里及外又从表向内的支配通过三大机制实现:第一,经由代际教育、生活渲染实现全民信教,为藏传佛教施加非正式社会权力支配创造了可能性;第二,“香火地”部落向寺院缴纳赋税、供给饭粥、布施募捐,为其发挥正式社会权力的作用提供了物质基础;第三,拉卜楞寺院通过行政强制控制隶属部落的政教事务,对隶属部落及其属民进行强制支配。

作者

裴元圆 ,女,四川大学中国西部边疆安全与发展协同创新中心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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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权、产权与治权:“香火地”部落的治理逻辑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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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目录

  • 一 部落
  • 二 拉卜楞之盟与“香火地”部落
  • 三 欧拉部落的治理机制——“三权嵌套”
    1. (一)教权正当:宗教权威与部落精神控制
      1. 1.礼佛惯习
      2. 2.要事加持
      3. 3.仪式规训
    2. (二)草权支配:“香火地”部落与寺院草山管理
      1. 1.部落转场:移动权的支配
      2. 2.草山共用:放牧权的支配
      3. 3.供养寺院:收益权的支配
    3. (三)权力转换:寺院赋权与部落行政运转
      1. 1.活佛赏“香德”,侍卫变“郭哇”
      2. 2.活佛批文,“萧洪”上任
      3. 3.教权审判:寺院执掌最高司法权
  • 四 总结与讨论:教权支配及草权、治权的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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