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
审判视角下的量刑建议问题研究
摘要
狭义上的量刑建议仅能由检察机关提出,其具有体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平衡司法供需等价值。在量刑模式的选择上,当今实践存在确定刑量刑建议、幅度刑量刑建议、概括刑量刑建议三种模式的分歧。通过实证分析,能够发现量刑建议在提出方式、模式选择、采纳情况等方面的实践特点,同时得出重定罪与轻量刑的传统背离、目标过高与能力不足的现实背离、确定刑量刑建议与刑法功能的价值背离、重建议与轻说理辩论的逻辑背离等问题。规范量刑建议,要坚持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改革方向,转变刑事司法理念为合作性司法理念;要以选择幅度刑量刑建议模式为原则,但不排除确定刑量刑建议的适用;要以人民法院量刑标准确定量刑建议的量刑标准,并逐步达成法检量刑共识;要规范量刑建议的提出方式、制作程序和提出时机,取消量刑建议的修正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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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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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量刑建议的基本问题梳理
- (一)量刑建议的界定
- 1.含义表述
- 2.法检观点
- 3.现行立法
- 4.量刑建议的性质
- (二)量刑建议制度的意义
- 1.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司法领域的体现
- 2.量刑程序公正的客观要求
- 3.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组成部分
- 4.平衡司法供给与需求的举措
- (三)量刑建议的模式选择
- 1.量刑建议模式选择分歧
- 2.支持或反对确定刑量刑建议的理由
- 3.支持或反对幅度刑量刑建议的理由
- (一)量刑建议的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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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现状分析——基于整体数据和所选样本展开
- (一)重庆市量刑建议整体开展情况
- (二)重庆市量刑建议工作呈现出的特点
- 1.量刑建议的提出方式多样
- 2.量刑建议的模式选择不一,确定刑量刑建议呈发展趋势
- 3.检察机关推行确定刑量刑建议模式后,采纳率不升反降
- 4.量刑建议不被采纳的处理方式各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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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问题检视——量刑建议运行现状面临多重背离
- (一)重定罪与轻量刑的传统背离
- (二)目标过高与能力不足的现实背离
- (三)确定刑量刑建议与刑法功能的价值背离
- (四)重建议与轻说理辩论的逻辑背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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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量刑建议的规范路径
- (一)坚持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方向
- 1.转变刑事司法理念
- 2.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实质
- 3.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内容
- (二)以选择幅度刑量刑建议模式为原则
- 1.反对幅度刑量刑建议的理由并不能成立
- 2.不完全排除确定刑量刑建议的适用
- 3.规范幅度刑量刑建议的上下幅度空间
- (三)以人民法院量刑标准确定量刑建议的量刑标准
- 1.以量刑指导意见为主的规则体系为标准
- 2.逐步增强检法共识,建立更加规范的规则体系
- (四)严格规范提出量刑建议的程序
- 1.量刑建议的提出方式
- 2.量刑建议书的制作程序
- 3.量刑建议的提出时机
- (五)取消量刑建议的修正程序
- (一)坚持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方向
- 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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