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
关于依法扩大假释适用的调研报告
摘要
假释是世界各国监狱普遍采用的一项刑罚制度,在帮助罪犯实现再社会化和激励罪犯改造等方面作用明显。目前,我国假释适用相比减刑适用明显偏低,影响了监狱作为国家政治机关和刑罚执行机关的制度优势和改造功能的有效发挥。在依法治国背景下审视,依法扩大假释适用是新时代依法治监工作的重要环节和提高公正文明执法水平的必然趋势,坚持全方位、多维度、分阶段,不断探索创新推进依法扩大假释适用具有重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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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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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依法扩大假释适用的现实意义
- (一)对彰显刑罚目的具有积极意义
- (二)对维护司法公正具有深远影响
- (三)对激励罪犯改造具有极大助力
- (四)对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推动作用
- 二 四川监狱假释适用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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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当前监狱罪犯假释率不高的原因分析
- (一)认识因素
- 1.假释的性质定位存在偏差
- 2.报应刑思想的影响深刻
- 3.刑罚执行机关适用假释风险较大
- 4.罪犯对假释的接受度较低
- (二)制度因素
- 1.不得假释的范围过大
- 2.假释呈报条件严苛
- 3.不利于实践操作
- 4.假释案件办理责任主体多
- (三)保障因素
- 1.依法履职情形下的免责条款缺失
- 2.各部门协作沟通机制不健全
- 3.假释罪犯的后续监管不到位
- (一)认识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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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依法扩大假释适用的进路
- (一)科学鉴别对象——明确依法扩大假释适用的范围
- 1.科学完善假释罪犯危险性评估体系
- 2.适当限制财产型罪犯假释适用条件
- 3.适当放宽过失犯假释适用条件
- 4.适当放宽刑罚体验较深罪犯的假释适用条件
- (二)及时修改制度——铺平扩大假释适用的法治道路
- 1.修改“没有再犯罪危险”的规定
- 2.修改“不得假释”的限制条件
- 3.修改财产性判项相关规定
- 4.修改假释对象从宽从严的规定
- 5.对假释累进和撤销制度进行研判
- (三)强化举措创新——确保依法扩大假释适用有序推进
- 1.适时建立假释委员会制度
- 2.成立一支假释矫正官队伍
- 3.完善相关假释矫正制度
- (一)科学鉴别对象——明确依法扩大假释适用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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