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
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修复激励机制运行情况调研报告
摘要
为有效发挥失信措施威慑惩戒与激励改正的双重功能,构建综合解决执行难的长效机制,自2018年起,宁波市江北法院开始探索建立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修复激励制度,经过两年来的实践摸索和发展完善,制度效果逐渐显现。现将制度理论探索和现实运行成果予以总结,推动构建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健全完善社会诚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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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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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理论支撑:被执行人信用修复激励制度的价值探究
- (一)转变执行理念,兼顾各方权益的“善意文明”之实践
- (二)重塑信用边界,弥补信用惩戒“重进轻退”之缺陷
- (三)激活信用要素,满足市场主体“造血再生”之需求
- (四)规范执行行为,实现执行工作“精细管理”之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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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实践求证: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修复激励制度的构建与运行
- (一)概念的提出
- (二)基本制度框架
- 1.严格标准,细化评分
- 2.规范程序,滚动考核
- 3.分类适用,符合比例
- 4.联合激励、释放红利
- (三)实践运行分析
- 1.修复样本分析
- 2.执行效果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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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现实困境:被执行人信用修复激励制度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 (一)执行博弈视角下法院修复行为正当性之争
- (二)评价体系不够精准引发潜在信用错配风险
- (三)修复结果未嵌入信用平台导致外部低认可度
- (四)制度红利尚未充分兑现影响联合激励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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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路径完善:健全和深化被执行人信用修复激励制度的建议
- (一)细化分级分类,提高法院信用修复行为客观评估与精准适用能力
- (二)规范应用管理,打造贯穿执行全周期的信用评价和动态监管体系
- (三)强化外部协同,构建党委政府领导下的信用履行联合激励大格局
- (四)打破机制壁垒,推动信用评价及修复结果在全社会共建共享共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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