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

中国与周边国家共建“一带一路”的法律风险挑战与防范

摘要

“一带一路”倡议的首要合作伙伴是周边国家,首要受益对象也是周边国家。自2017年提出构建中老和中缅经济走廊的倡议以来,我国不断通过法治方式巩固与周边国家的合作成果。近年来,虽然我国周边国家的政治法律环境总体稳定,但个别国家存在滥用国际国内法律工具的风险,特别是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背景下,中资企业赴周边国家投资面临法律制度风险、执法行为风险、争议解决风险、企业合规风险和国际形势风险。为进一步推动与周边国家共建“一带一路”,我国需加强对“一带一路”倡议的顶层设计与国别设计。具体而言,应当充分运用多边、双边经贸协定的规制功能,不断推动中国法治成果为周边国家理解、认同与借鉴,积极提升企业的合规意识与法律运用能力,并切实提高我国涉外法律服务的能力水平。

作者

莫纪宏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孙南翔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Mo Jihong
Sun Nanxi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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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与周边国家共建“一带一路”的法律风险挑战与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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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目录

  • 一 中国周边国家的政治法律环境
  • 二 中国与周边国家共建“一带一路”中的法律风险
    1. (一)法律制度层面的风险
      1. 1.法律规范标准不协同产生的风险
      2. 2.外商投资法律规则变动产生的法律风险
      3. 3.新冠肺炎疫情引发的临时性限制规范的风险
    2. (二)执法行为产生的风险
    3. (三)争议解决层面的风险
    4. (四)企业合规领域的风险
    5. (五)域外大国政策变化引发的法律风险
  • 三 中国防范“一带一路”法律风险挑战的机制性缺陷
    1. (一)缺乏顶层设计,成为进一步推进“一带一路”倡议的制度性障碍
    2. (二)缺乏国别设计,成为进一步推进“一带一路”倡议的规范性障碍
    3. (三)忽视法律服务的功能与作用,成为影响“一带一路”倡议行稳致远的关键因素
  • 四 应对“一带一路”倡议法律风险挑战的对策建议
    1. (一)充分利用多边、双边经贸协定的规制功能
    2. (二)推动中国法治成果为周边国家理解、认同与借鉴
    3. (三)积极提升企业的合规意识与法律运用能力
    4. (四)切实提高我国涉外法律服务的能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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