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

珠海市斗门区公安机关“两法衔接”的现状、问题与对策

摘要

2014年珠海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珠海经济特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条例》,这是国内首部关于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两法衔接”的地方性法规。该条例施行以来成效明显,但在移交、审查、侦查办案等环节仍存在问题。本文以珠海市斗门区公安执法实践为视角,对珠海市基层公安机关“两法衔接”的现状和问题进行剖析,并就完善“两法衔接”工作组织领导、推动条例修订、健全案件审查机制、优化办案流程、强化办案协作和提高案件办理质量等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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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斗门区公安机关“两法衔接”的现状、问题与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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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目录

  • 一 “两法衔接”工作机制的发展及基层公安机关运行的现状和成效
  • 二 珠海市“两法衔接”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1. (一)案件审核不足,立案较为仓促
    2. (二)移送案件证据薄弱,无法适应刑事案件审判标准
    3. (三)证据转换标准模糊,各方莫衷一是
    4. (四)行政机关与公安机关配合不足,公安机关在侦办中独木难支
  • 三 健全完善“两法衔接”工作机制的对策建议
    1.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权责统一
    2. (二)规范案件移送,提高立案质量
    3. (三)加强考核培训,切实提高执法质量
    4. (四)健全协作机制,确保无缝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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