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
类型化视角下防御性紧急避险的正当化根据
摘要
防御性紧急避险是指针对危险源实施的避险行为,可类型化为针对不可归责的危险实施的防御性紧急避险、预防性的防御性紧急避险以及“生命冲突案”中的防御性紧急避险三种类型。立足于防御性紧急避险中的各主体和各要件进行分析,可得出多元论的正当化根据。第一种类型由避险人视角下的法益保护原则,危险引起方视角下的风险管辖责任、法益值得保护性及基本权利限制,以及第三人视角下的法确证原则所证成;第二种类型由公民底线救济的基本权利、公权转移的最大克制原则以及法秩序和平状态的维系所证成;第三种类型主要由人权与尊严的宪法保障以及道德哲学层面的自尊原则,“人非工具”的道德准则、对生命的道德责任和自治原则所证成。多元论根据得以为防御性紧急避险的精确化适用奠定理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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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目录
- 一 防御性紧急避险的内涵与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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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针对不可归责危险而防御的正当化根据
- (一)避险人视角下的法益保护
- (二)危险引起者视角下的分析
- (三)第三人视角下的法秩序确证
- (四)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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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预防性的防御性紧急避险的正当化根据
- (一)权利人得以提前实施避险措施的根据
- (二)避险人须满足“不得已”要件的根据
- (三)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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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生命冲突中防御性紧急避险的正当化根据
- (一)适用生命不可衡量论的否定
- (二)适用社会团结义务论的否定
- (三)笔者观点
- 1.基于危险引起方的视角判断
- 2.基于道德哲学立场的避险人视角判断
- 3.人权与尊严保障的合宪性证成
- (四)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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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结论
- (一)“多元论”根据之原因
- (二)各正当化根据之间的关系
- (三)“多元论”根据之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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