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
北京市新型网络钓鱼犯罪的预防与规制
摘要
新型网络钓鱼犯罪具有利用木马病毒实施犯罪、设立钓鱼网站实施犯罪、制作链接诱饵实施犯罪等几种常见类型,北京市在犯罪行为模式、触犯罪名等领域与全国情况存在一定差异,具有自身特点。应当基于情境性犯罪预防理论,从把握网络钓鱼犯罪规律提升预防针对性、遏制上游或关联犯罪、斩断利益链条阻断诱发犯罪因素、加大司法解释力度应对疑难争议问题、充分运用教义学理论发挥法的作用等几个方面进行犯罪预防与规制。
作者
张修齐 ,北京市社会科学院首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研究所副研究员,法学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为刑法学、犯罪学。
Zhang Xiuq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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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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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新型网络钓鱼犯罪的常见类型与问题分析
- (一)利用木马病毒实施犯罪
- (二)设立钓鱼网站实施犯罪
- (三)制作链接诱饵实施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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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预防规制网络钓鱼犯罪的对策思考
- (一)把握网络钓鱼犯罪规律提升预防针对性
- 1.遏制上游或关联犯罪
- 2.斩断利益链条阻断诱发犯罪因素
- (二)加大司法解释力度应对疑难争议问题
- 1.将利用网络钓鱼手段但不构成诈骗罪的案件作为治安案件处理
- 2.对原本可能构成犯罪的案件做不起诉处理
- (三)充分运用教义学理论发挥法的作用
- (一)把握网络钓鱼犯罪规律提升预防针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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