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
财政风险管理的体制基础及改革建议
摘要
回顾中国改革开放40多年的历程,财政改革的每一步都带有公共风险变化的烙印。现行的财政管理体制于1994年分税制改革初步确立,并经历了渐进式的调整,但这种修补性的调整已经不能化解目前所面临的深层次风险。基于此,本报告试图突破传统的事权划分原则,从财政风险管理的角度审视当前财政体制的问题,以防范化解公共风险为导向,遵循风险决策、风险与治理能力匹配、风险分担原则,提出财政体制改革建议:适度加强中央事权,强化中央的履行责任和宏观调控能力;推进各级政府事权划分规范化、法律化;基于事权划分改革,协同推进相关财税体制改革;建立财政事权划分动态调整机制;建立动态评估财政风险敞口机制。
作者
李承怡 ,经济学博士,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助理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为财政理论与政策、区域经济。
Li Chengyi
检索正文关键字
报告目录
-
一 财政风险管理与财政体制
- (一)构建财政风险管理体制基础的重要意义
- 1.公共风险与财政
- 2.财政风险是兜底风险
- 3.防范化解风险是财政体制改革的目标
- (二)财政风险管理的体制基础
- 1.纵向维度: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
- 2.横向维度:政府各部门事权划分
- (一)构建财政风险管理体制基础的重要意义
-
二 财政风险管理视角下现行财政体制的基本框架、基本特征与风险表现
- (一)中国现行财政体制的基本框架
- (二)中国现行财政体制的基本特征
- 1.中央本级财政支出占比相对较低,政府间财政事权划分过于分权
- 2.中央政府财政收入实际比重相对较低
- 3.中央委托地方事权支出规模较大
- 4.省以下财政体制错配明显
- (三)现行财政体制下财政风险的表现
- 1.各级政府事权划分与治理能力不匹配,削弱了政府抵抗风险的能力
- 2.事权划分频繁调整,导致地方政府的政策不确定性大和可预期性不足
- 3.省以下财政事权层层下移,缺乏统筹协调机制
- 4.事权横向划分不合理,部门思维严重导致资金管理碎片化
- 5.新增突发事权缺乏协调保障机制
-
三 基于财政风险管理的体制改革建议
- (一)基本原则
- 1.风险决策原则
- 2.风险与治理能力匹配原则
- 3.风险分担原则
- (二)具体对策
- 1.适度加强中央事权,强化中央的履行责任和宏观调控能力
- 2.推进各级政府事权划分规范化、法律化
- 3.基于事权划分改革,协同推进相关财税体制改革
- 4.建立财政事权划分动态调整机制
- 5.建立动态评估财政风险敞口机制
- (一)基本原则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