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

基层治理“三治融合”方式方法研究

摘要

基层治理“三治融合”的内在逻辑关系的构成是:“自治”是激发基层社会治理的内生力,“法治”是增强基层社会治理的硬实力,“德治”是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的软实力的内在逻辑、实践逻辑及其运行逻辑的现实表达。直面一些地方“三治融合”治理模式在观念认同、主体实施、法律制度安排层面存在的若干难点、热点及薄弱环节,总结提升“三治融合”的实践经验,唯有充分释放“自治”“法治”“德治”作为相对独立的治理模式自身的功效,弥补各自存在的功能不足及其运行机制衔接、功能互动协调、各自优势互补等方面存在的诸多“短板”,才能寻找到“三治融合”新型治理模式的最佳实现形式。

作者

徐汉明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国家治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湖北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基础理论研究基地与检察应用理论研究基地负责人,中国刑事讼诉法学会学术委员会暨中国行为法学研究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湖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为社会治理法学、网络社会治理、诉讼法学、检察学、司法管理学、刑事法学、土地产权制度等。
戚建刚 ,法学博士,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社会治理法学“一流学科团队拔尖人才”,主要研究方向为风险行政法、应急行政法、政府规制法、行政法基础理论、外国行政法等。
邵登辉 ,法学博士,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讲师,主要研究方向为网络法治、基层社会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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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治理“三治融合”方式方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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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目录

  • 一 基层治理“三治融合”的合理性分析
    1. (一)理论基础
      1. 1.善治理论
      2. 2.合法性理论
    2. (二)现实必要性
  • 二 基层治理“三治融合”的基本关系分析
    1. (一)自治为基,激发基层社会治理的内生力
    2. (二)法治为本,增强基层社会治理硬实力
    3. (三)德治为先,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的软实力
  • 三 基层治理“三治融合”方式方法上存在的问题
    1. (一)观念层面存在的问题
    2. (二)治理主体层面存在的问题
    3. (三)法律制度层面存在的问题
  • 四 基层治理“三治融合”的具体方式方法
    1. (一)以整体性方式方法推进“三治融合”
    2. (二)以体系性的方式方法推进“三治融合”
    3. (三)以协调性的方式方法推进“三治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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