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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企业社会责任的地方法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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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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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企业社会责任的省级地方法规制
- 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企业社会责任省级地方性法规立法现状
- 二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省级地方立法有关企业社会责任内容及评析
- (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省级地方立法没有关于企业对投资者社会责任的规定
- (二)关于企业对劳动者社会责任的规定比较全面系统
- (三)企业对消费者的社会责任
- (四)企业对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的责任
- (五)企业对捐赠的社会责任
- (六)企业对社会公共利益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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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设区的市企业社会责任地方法规制
- 一 乌鲁木齐市企业社会责任的地方法规制
- (一)乌鲁木齐市企业社会责任地方立法概况
- (二)乌鲁木齐市企业社会责任的立法内容及评析
- 二 哈密市的环境保护立法
- 一 乌鲁木齐市企业社会责任的地方法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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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企业社会责任地方法规制
- 一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企业社会责任的地方立法状况
- 二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昌吉回族自治州的企业社会责任的地方法规制
- 1.对中小企业社会责任作了概括性规定
- 2.突出对饮用水水资源的保护
- 3.突出对旅游消费者的保护
- 4.重视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建设
- 5.突出对草原生态环境保护
- 三 自治县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地方法规制
- (一)对草原生态的保护
- (二)对湿地的保护
- (三)对生态环境的保护
- 本章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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