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
诉之牵连的审判模式
检索正文关键字
章节目录
-
一 民事审判对象界定路径的反思
- (一)两种研究路径
- 1.逻辑路径
- 2.经验路径
- (二)逻辑路径的前置视角与反思
- (三)从逻辑向经验的位移
- (一)两种研究路径
-
二 我国司法实务中变动的民事审判对象裁判路径
- (一)有关诉讼标的案件之运行总况
- (二)变动中的民事审判对象裁判路径
- 1.多数当事人之间多个法律关系的法定合并审理
- 2.多数当事人之间多个法律关系的酌定合并审理
- 3.多数当事人之间多个法律关系的拒绝合并审理
- 4.同一原告与同一被告之间多个性质不同法律关系的审理
- 5.不具有高度牵连性、同一性质法律关系的酌定合并审理
- 6.不具有高度牵连性、不同性质法律关系的拒绝合并审理
- (三)我国民事审判对象实务界定之总结:非逻辑的视角和方法
- 1.实质正义的分量
- 2.可操作性的考量
- 3.逻辑的有意留白
- (四)中国民事审判对象实务界定的真命题
-
三 诉之牵连视角下的民事审判对象内涵的重释
- (一)民事审判对象的牵连性
- 1.民事审判对象的横向牵连性
- 2.民事审判对象范围的纵向牵连性
- 3.民事审判对象和其他程序技术的牵连性
- 4.民事审判对象和程序基本理念的牵连性
- (二)民事审判对象的不确定性
- 1.对民事审判对象确定性的质疑
- 2.承认民事审判对象中“主张事实”概念的确立
- 3.承认民事审判对象中案件事实之“真”的难以触摸
- 4.以形式合理性看待民事审判对象案件事实之“真”
- (三)民事审判对象范围的扩大化趋势
- 1.民事审判对象范围扩大化的阻力
- 2.民事审判对象范围扩大化的助力
- 3.民事审判对象扩大化中的牵连性判断
- (四)民事审判对象的可商谈性
- 1.当事人的选择自由是商谈的意思基础
- 2.利益牵连性的功利主义计算是商谈的经济基础
- 3.案件事实的牵连性是商谈的物质基础
- 4.商谈是民事诉讼程序应有之义
- 5.当事人的商谈空间和协商权的创设
- 6.民事审判对象可商谈性的实证分析
- (一)民事审判对象的牵连性
-
四 诉之牵连视角下民事审判对象的审理原则
- (一)合法性下的强制合并审理原则
- 1.诉之牵连进行强制合并审理的法理
- 2.诉之牵连进行强制合并审理的单元划分
- 3.诉之牵连进行强制合并审理的障碍
- (二)安定性下的裁定合并审理原则
- (三)有效性下的合意审理原则
- (一)合法性下的强制合并审理原则
-
五 法院对当事人选择与合意的规制
- (一)当事人的处分权与民事审判对象范围的决定
- 1.“程序之手”的边界
- 2.当事人处分权对民事审判对象范围的界定
- (二)程序安全的新威胁与民事审判对象范围的决定
- (三)民事审判对象范围的界定主体关系之协调
- 1.以案件事实作为民事审判对象
- 2.对当事人扩张和变化民事审判对象范围的约束
- 3.诉之牵连中当事人选择和合意的规制
- (四)民事审判对象范围界定的具体路径
- 1.民事审判对象解释论的改进
- 2.从结构型理论向关系型理论的转变
- (五)诉之牵连合并审理的开放性态度
- (六)民事审判对象界定方法的配套机制
- 1.法官考核办法的改进
- 2.专业化和程序化的跟进
- 3.具有诉讼标的视角的案件移送管辖机制
- 4.法官释明权的谨慎行使
- (一)当事人的处分权与民事审判对象范围的决定
- 六 本章小结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