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
中国无障碍环境建设立法研究报告(2021)
摘要
国家“十四五”规划明确指出,完善无障碍环境建设和维护政策体系,保障残疾人基本权益。本报告以我国无障碍环境建设立法为研究对象,回顾了我国经历“起步创设”“立法发展”“质量提升”三个阶段的无障碍环境建设立法历程,并从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方面分析了我国无障碍环境建设立法的基本现状。尽管出台了一系列无障碍环境建设领域的相关法律文件,但仍存在明显不足。基于现行相关立法存在的问题,提出制定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完善立法体系;丰富立法内容,明晰法律关系;完善立法程序,推动残疾人参与无障碍立法;规范立法评估,确保实施成效等对策,以期更好地促进我国无障碍环境建设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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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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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我国无障碍环境建设立法的历史进程
- (一)起步创设阶段:在物质环境领域逐步探索无障碍设施(1986~2000年)
- (二)立法发展阶段:无障碍建设范围扩大,受众群体增加(2001~2011年)
- (三)质量提升阶段:信息无障碍深度拓宽,满足残疾群体多元需求(2012年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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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我国无障碍环境建设的立法基本现状
- (一)法律:以《残疾人保障法》为核心,其他法律为补充
- (二)行政法规:出台《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细化无障碍环境内容
- (三)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结合地区实际,制定无障碍环境建设配套细则
- (四)技术标准(规范):形成层级分明、覆盖较全面的技术标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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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我国无障碍环境建设立法存在的问题
- (一)立法体系:缺乏无障碍环境建设基本法,各层级立法尚未协调统一
- (二)立法内容:主体、义务、责任规定有缺陷
- 1.法律主体不清晰,责任义务设定不明确
- 2.责任主体不全面,责任追究有难度
- (三)立法程序:参与立法机制不全,残疾人意愿难表达
- (四)立法评估:评估内容单一,实施成效亟待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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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促进我国无障碍环境建设立法的对策建议
- (一)制定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完善立法体系
- (二)丰富立法内容,明晰法律关系
- 1.政府部门的责任:加强政府主导
- 2.建设主体的责任:明晰建设职责
- 3.管理主体的责任:规范维护职能
- 4.使用主体的责任:补充法律义务
- 5.完善主体追惩机制,强化执法、守法效果
- (三)完善立法程序,推动残疾人参与无障碍立法
- (四)规范立法评估,确保实施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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