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

中国无障碍环境建设立法研究报告(2021)

摘要

国家“十四五”规划明确指出,完善无障碍环境建设和维护政策体系,保障残疾人基本权益。本报告以我国无障碍环境建设立法为研究对象,回顾了我国经历“起步创设”“立法发展”“质量提升”三个阶段的无障碍环境建设立法历程,并从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方面分析了我国无障碍环境建设立法的基本现状。尽管出台了一系列无障碍环境建设领域的相关法律文件,但仍存在明显不足。基于现行相关立法存在的问题,提出制定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完善立法体系;丰富立法内容,明晰法律关系;完善立法程序,推动残疾人参与无障碍立法;规范立法评估,确保实施成效等对策,以期更好地促进我国无障碍环境建设立法。

作者

李牧 ,武汉理工大学法学与人文社会学院院长,武汉理工大学中国残疾人发展事业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领域为行政法学、残疾人事业发展理论与权益保障。
马卉 ,武汉理工大学无障碍标准化研究与服务中心执行主任、副教授,研究领域为民商法学、无障碍立法、融合教育。
李群弟 ,武汉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在读,研究领域为法治与思想政治教育、残疾人事业发展。
胡哲铭 ,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政府双柳街道办事处科员,研究领域为行政法学。

参考文献 查看全部 ↓

中国无障碍环境建设立法研究报告(2021)

可试读20%内容 PDF阅读 阅读器阅览

试读已结束,剩余80%未读

¥6.11 查看全文 >

VIP免费

报告目录

  • 一 我国无障碍环境建设立法的历史进程
    1. (一)起步创设阶段:在物质环境领域逐步探索无障碍设施(1986~2000年)
    2. (二)立法发展阶段:无障碍建设范围扩大,受众群体增加(2001~2011年)
    3. (三)质量提升阶段:信息无障碍深度拓宽,满足残疾群体多元需求(2012年至今)
  • 二 我国无障碍环境建设的立法基本现状
    1. (一)法律:以《残疾人保障法》为核心,其他法律为补充
    2. (二)行政法规:出台《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细化无障碍环境内容
    3. (三)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结合地区实际,制定无障碍环境建设配套细则
    4. (四)技术标准(规范):形成层级分明、覆盖较全面的技术标准体系
  • 三 我国无障碍环境建设立法存在的问题
    1. (一)立法体系:缺乏无障碍环境建设基本法,各层级立法尚未协调统一
    2. (二)立法内容:主体、义务、责任规定有缺陷
      1. 1.法律主体不清晰,责任义务设定不明确
      2. 2.责任主体不全面,责任追究有难度
    3. (三)立法程序:参与立法机制不全,残疾人意愿难表达
    4. (四)立法评估:评估内容单一,实施成效亟待加强
  • 四 促进我国无障碍环境建设立法的对策建议
    1. (一)制定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完善立法体系
    2. (二)丰富立法内容,明晰法律关系
      1. 1.政府部门的责任:加强政府主导
      2. 2.建设主体的责任:明晰建设职责
      3. 3.管理主体的责任:规范维护职能
      4. 4.使用主体的责任:补充法律义务
      5. 5.完善主体追惩机制,强化执法、守法效果
    3. (三)完善立法程序,推动残疾人参与无障碍立法
    4. (四)规范立法评估,确保实施成效

报告图片/图表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