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
试析宋代大赦赦书内容的演变
摘要
起源于我国先秦时期的赦书最初是对一些特殊罪犯的宽恕文书。汉代,赦书中出现了君主广泛布德施恩的推恩内容。唐代在大赦推恩之外扩展出了禁止性条令,即赦书的申禁职能和立法职能。从现存资料来看,宋初赦书内容又重新回归于传统的赦罪与推恩方面。北宋中期,赦书中逐渐出现民事方面的约束禁止性规定。从北宋末年到南宋,随着地方州县治理中违法现象的增多,赦书中督察州县的“约束之辞”进一步增加,特别是对地方财政征收问题重复约束申饬。约束性赦文的特征是重申法令,督促地方执行现行法令。这些条文在多次大赦中逐渐成为南宋时期赦书中的固定内容,成为管窥地方财政问题的途径。
作者
郭艳艳 ,河南大学经济学院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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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目录
- 一 宋代之前赦书内容的起源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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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宋代赦书“约束之辞”的出现与变化
- (一)北宋前期赦书内容的变化
- (二)北宋中后期赦书“约束之辞”的增加
- (三)南宋时期赦书“约束之辞”的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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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宋代赦书“约束之辞”的特点
- (一)约束性赦文条款相对独立
- (二)同一赦文在历次大赦中反复出现
- (三)赦文的约束对象为地方州县官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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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宋代赦书“约束之辞”出现的原因
- (一)赦书内容变化的根本原因——地方治理形势的变化
- (二)赦书内容变化的重要原因——赦书制定的惯例
- (三)赦书内容变化的条件——大礼赦的固定及频繁肆赦
- 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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