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
从大数据地方立法比较看贵州和贵阳的经验与启示
摘要
大数据产业的蓬勃发展呼唤建立健全与之相适应的法规制度体系。从2016年开始,地方大数据立法开始提速,呈现出以贵州和贵阳为引领,天津、海南、沈阳、深圳、上海等省市全面开花的格局。本报告对大数据地方立法进行系统梳理,从立法进程、立法区域、立法模式及适应范围等多维度呈现了大数据地方立法总体趋势,对比分析了立法的关键领域与特色亮点,着重总结了贵州和贵阳大数据地方立法的探索与实践,进一步提炼贵州和贵阳大数据地方立法的经验启示,以期为其他省市大数据立法提供参考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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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大数据战略行动下大数据地方立法总体趋势
- (一)立法进程:自数据上升为新的生产要素,大数据地方立法开始提速
- (二)立法区域:形成了以贵州和贵阳为引领的“1269”立法分布格局
- (三)立法模式:从“部门立法”加快转向“开门立法”“民主立法”
- (四)适用范围:从“公共数据”向“非公共数据”“个人数据”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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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大数据地方立法的关键领域与特色亮点
- (一)数据共享开放
- (二)数据开发应用
- (三)数据交易流通
- (四)个人信息保护
- (五)数字基础设施
- (六)数据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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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大数据地方立法的贵州和贵阳实践与探索
- (一)大数据发展应用立法
- (二)政府数据开放共享立法
- (三)大数据安全保障立法
- (四)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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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贵州和贵阳大数据地方立法的经验启示
- (一)坚持“大块头、小快灵”多元立法形式
- (二)不断完善以数据立法为核心的制度体系
- (三)先行先试为国家层面数据立法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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