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
盘活宅基地资源 助力乡村振兴
摘要
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对于广东增加农民收入、破解乡村振兴用地难问题、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意义重大。2020年9月,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将珠海斗门区、佛山南海区、惠州龙门县、汕尾陆河县、肇庆德庆县、韶关南雄市6个县(市、区)列为全国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一年多来,各试点地区正有条不紊地推进改革试点工作。但总的来看,还存在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底数不清,缺乏有效的退出激励机制、具体工作指引、供需匹配的市场服务体系等方面问题。本报告建议在全面摸清农村闲置宅基地底数基础上,探索建立宅基地有偿使用和分类退出机制,补上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工作指引“短板”和培育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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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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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广东闲置宅基地基本情况
- (一)从闲置宅基地规模与区域分布看,山区地区规模最大,梅州占比最高
- (二)从闲置宅基地类别看,主要分为“空心村”宅基地、旧屋(祖屋)、侨屋、一户多宅宅基地四种类别
- (三)从宅基地闲置成因看,人口外出、建新不拆旧是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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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试点地区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推进情况
- (一)在农村“房地一体”调查方面,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基本完成,正在加快推进宅基地登记发证
- (二)在出台政策方面,部分试点地区探索制定宅基地有偿使用指导文件
- (三)在组织推动方面,建立县、镇、村“三级联动”工作机制
- (四)在改革成效方面,各地正在形成一批宅基地使用、退出和再利用的好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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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中遇到的主要问题
- (一)广东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底数不清
- (二)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缺乏有效的退出激励机制
- (三)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缺乏具体工作指引
- (四)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缺乏供需匹配的市场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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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的对策建议
- (一)全面摸清农村闲置宅基地底数
- (二)探索建立宅基地有偿使用和分类退出机制
- (三)补上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工作指引“短板”
- (四)培育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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