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
地方旅游类立法的协调优化
摘要
旅游业作为国民经济战略性支柱产业,近年来积极与其他产业相融合,规模不断扩大,新业态大量涌现,有效促进了国家经济的平稳运行。旅游业迅速从观光游览扩张到旅游餐饮、旅游住宿、文化体验、文创设计等一系列关联产业。旅游业发展迅猛,随之也暴露出相关立法缺位的问题,包括立法理念陈旧、类别简单、缺乏特色等制约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关键性因素。以江苏省为例,结合江苏省旅游产业特色,运用词频分析等手段,分析省级旅游地方立法与设区的市旅游立法的内容、数量、类别,发现目前省市旅游立法之间存在立法理念滞后、协调性缺失、特色不鲜明的问题,并从理念化、精准化、鲜明化三个方面提出了地方旅游立法的优化路径。
检索正文关键字
章节目录
- 引言
- 一 旅游类地方立法理论研究现状
-
二 江苏省旅游业立法现状
- (一)省级层面旅游业立法现状
- (二)设区的市旅游行业立法现状
-
三 江苏省旅游类上下位法之间存在的问题
- (一)地方性上下位法立法理念陈旧
- (二)上下位法协调性、体系性缺失
- (三)地市级下位法地方特色模糊
-
四 协调优化省市之间地方性立法的路径
- (一)转变立法理念实现以人为本
- (二)构建多领域多层次的系统化旅游立法网
- (三)打造凸显区域特色的地方性旅游法律
- 五 结语
相关文献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