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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社会视野下设区的市地方立法实践与思考
摘要
本文从风险社会学的角度出发,分析广安市地方立法行为及文本内涵,围绕风险社会与设区的市地方立法之间的矛盾,结合广安市的实践,总结回应风险社会的经验性策略,即高度重视风险、体现预防为先、突出开放原则、塑造共同行动;同时,提出了进一步完善的方法,即深化对风险社会的认知、完善社会治理共同体的构建、支持“公益”行动。
作者
冯浩 ,四川省广安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工作人员,研究方向为地方立法理论与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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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目录
- 一 问题的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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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广安市地方立法防范社会风险的实践
- (一)地方立法项目的确定:让社会各方参与
- (二)地方立法项目组的组建:有效整合各方力量
- (三)立法项目制定过程:突出广泛性、全面性
- 1.突出广泛性
- 2.突出全面性
- (四)法规内容:直接回应社会风险防范
- 1.在法规、规章名称上
- 2.在立法目的上
- 3.在主体内容上
-
三 解决风险社会困境的进路——对广安实践的反思
- (一)风险社会背景下设区的市地方立法的困境
- 1.地方立法地域性、滞后性同风险社会广泛性之间的矛盾
- 2.地方立法的确定性同风险社会不确定性之间的矛盾
- 3.地方立法的公平性同风险社会不公平性之间的矛盾
- (二)解决风险社会困境的具体进路
- 1.广安市实践中的探索
- 2.对广安市实践的思考
- (一)风险社会背景下设区的市地方立法的困境
- 四 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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