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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教育规范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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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雪莲 ,法学博士,1995年9月入职澳门特别行政区教育暨青年局,在教育研究暨教育改革辅助处工作,曾参与多部教育范畴立法的研究与草拟工作,包括《非高等教育纲要法》《非高等教育公立学校教师及教学助理员职程制度》《非高等教育私立学校教学人员制度框架》《教学人员专业委员会运作方式》《委任教学人员专业委员会成员》等。发表多篇关于澳门教育制度的论文,如《澳门居民受教育权的发展与挑战》《澳门受教育权保护的现状》《政府与学校的关系》《义务教育制度比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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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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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教育协调、管理部门
- 一 教育暨青年局
- (一)教育发展基金
- (二)学生福利基金
- 二 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
- 一 教育暨青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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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非高等教育范畴
- 一 对办学实体的规范
- (一)私立学校运作
- (二)公立学校运作
- 二 对教学人员的规范
- (一)对私立学校教学人员的规范
- (二)对公立学校教学人员的规范
- 一 对办学实体的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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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高等教育范畴
- 一 对办学实体的规范
- (一)早期的高等教育简貌
- (二)过渡期催生的高等学校
- 二 对教学人员的规范
- (一)澳门大学
- (二)澳门理工学院
- (三)旅游学院
- (四)澳门保安部队高等学校
- (五)澳门城市大学[原“亚洲(澳门)国际公开大学”,于2011年1月改名]
- (六)圣若瑟大学(原“澳门高等校际学院”,于2009年改名)
- (七)澳门镜湖护理学院
- (八)澳门科技大学
- (九)澳门管理学院
- (十)中西创新学院
- 一 对办学实体的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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