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
美国非营利组织与社会治理中的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
摘要
在美国多重的社会治理手段中,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ADR)十分重要。美国的非营利组织发挥着ADR的实践者、倡导者、研究者、交流平台、资助人、教育者和国际合作促进者的作用,与政府一道努力,在总人口快速增长、社会财富分配不公的条件下,化解了大量社会矛盾。非营利组织深度和全面介入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的原因,可以从美国历史文化遗产、近40年来美国社会与司法制度的变化、非营利部门的壮大以及各级政府的支持中去寻找。美国的经验对于面临社会治理挑战的中国不失借鉴意义。
关键词
作者
徐彤武 ,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政府管理学院社会组织与公共治理研究中心研究员、公共管理硕士(MPA)导师,中国社会科学院美国研究所《美国研究》编委;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全球卫生学系兼职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大国战略与全球卫生治理、全球卫生安全与卫生外交、民间社会与公共卫生安全、美国医疗改革、非营利部门与社会治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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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目录
- 一 美国非营利组织涉及ADR机制的组织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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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ADR机制中非营利组织的七大作用
- (一)实践者:为社会提供专业并适用的ADR服务
- (二)倡导者:努力传播ADR的基本理念和信息
- (三)专业平台:民间ADR精英的汇聚之地
- (四)研究者:把ADR作为一个专业学科
- (五)教育者:面向大众的ADR宣讲员
- (六)资助人:为民间ADR提供资金支持
- (七)国际合作的促进者:合作与规则并重
- 三 特大灾难后的ADR服务:非营利组织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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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非营利组织为何与ADR机制“结缘”?
- (一)美国历史文化遗产的影响
- (二)美国社会与司法制度的改变
- (三)非营利部门与非营利事业的巨大变化
- (四)各级政府的支持
- 五 结论与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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