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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更新:2022-01-06

【社会万象】 总结经验,直面挑战——深圳市在社会治理领域面临的问题与挑战

作者:谢志岿 方映灵 来源:《深圳社会治理与发展报告》2020
发布于 2020-11-10 浏览量:1255

对标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标准和要求,深圳市在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上仍面临许多问题和挑战亟待破解。

(一)社会治理面临的形势仍复杂严峻

一是公共安全隐患点多面广。公共场所人流密集,深圳地铁2018年共运输乘客18.7亿人次,日均客流量突破510万人次,5000人以上规模的大型活动数量近三年年均增长40%以上,防范突发性事件难度大。高层和超高层建筑5500多栋,“三小”场所22万多家,危爆物品经营单位370多家,面临的安全风险突出。二是社会治安形势依然严峻。全市110警情总量常年处于高位,涉黑涉恶、涉枪涉爆等犯罪时有发生,“盗抢骗”“黄赌毒”“食药环”等违法犯罪打击治理难度依然较大。治安要素总量高企,2019年深圳市实际管理人口近2000万人,其中八成以上人口为非户籍人口,出租屋总量达600多万间(套),从事寄递物流行业的企业、网点超过2.4万家,日均处理快件1000多万件,社会治安压力较大。三是社会矛盾化解任务艰巨。深圳市矛盾纠纷总量常年保持在高位运行,2019年仅法院系统就受理各类案件60多万件,同比上升24%。这些矛盾纠纷化解任务十分艰巨,劳资、环境、教育、金融等领域存在不少“骨头案”“钉子案”,化解起来十分困难。同时,新产业、新业态快速发展,给社会和谐稳定带来了潜在风险,深圳市互联网金融产业发展迅速,一些犯罪分子打着“金融创新”旗号,假借P2P平台实施涉众型犯罪,影响了深圳市社会稳定。四是人民日益增长的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与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凸显。深圳作为特大型城市和经济发达城市,土地、资源、环境、人才等要素供给偏紧成为制约深圳发展的重大因素,基层社区资源环境和公共服务承载力持续加大,社会问题、城市治理顽症与此紧密关联。这些因素往往相互交织,影响叠加,对城市治理体系、能力提出了许多新挑战。

(二)基层党组织核心作用发挥有待增强

深圳市以基层党建引领基层社区治理,初步构建起以社区党委为领导,居委会、工作站、股份公司、驻区单位等有序发挥作用的“一核多元”城市治理格局,基本整合了人、财、物等资源。但调研发现,社区综合党组织、工作站、居委会在实际运行中仍存在职责边界不清晰的问题,基层工作人员身份多样、职责繁多,党建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有待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头雁”作用发挥有待增强;部分街道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的阵地、平台作用不明显,与基层党建“标准+”的要求还有差距。安全生产、基层维稳和突发事件占用基层大量人力、物力,资源没有真正下沉,导致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社区网格员、巡防员、巡查员、社区专干、居委会专职社工等待遇低、人员流动大、综合素质不高。

(三)居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积极性仍不足

虽然各区近年来加大了对社区党群议事会、居民议事会等社区自治共治平台和载体的建设力度,但一些地方仍存在“用不来、用不惯、用不好”现象。基层协商民主的方式不够丰富多彩,协商范围和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宽,相当一部分居民特别是社会精英阶层,对社区事务比较冷漠,社区参与的总体水平较低。居民互动方式以文娱活动为主,而以解决实际问题的协商较少。居民以单方面接受政府服务或公益服务为主,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氛围还未形成。表现为鼓励和引导来深建设者参与度不够,需要不断拓展参与社会治理的途径和渠道,搭建居民自治载体,激发参与活力。又如“专门化、专项化、专业化”社区志愿者队伍和社区社工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发展程度较低,与现代化国际化大都市的实际需求不相适应。

(四)社会多元主体协同配合仍不足

驻社区单位协同配合不够,区域化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组织设置还不够完善。有的虽然成立了社区党委,但开展共建的载体不多,仍存在社区“一头热”、驻区单位“一头冷”现象。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不足,政府职能转移还不到位,社会组织发挥作用的空间还较狭小,财税扶持政策、综合监管机制等制度渠道还需进一步完善。社会组织发展总体水平不高,公益慈善类、便民利民服务类、环境保护类等社区社会组织数量还非常少,导致参与基层治理的专业性、有效性不强。社区部分组织之间的关系不够协调,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相互支持和配合不够,社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指导、监督和管理还不顺畅,物业公司与业主或业主委员会的矛盾纠纷时有发生。

(五)社会治理法治化程度仍不高

深圳市社会治理法治建设存在一定程度的滞后,如社区建设、社会组织、股份公司、社会治安等领域尚未出台有支撑作用的法规,有的仅靠规范性文件代行法规职能。现有制度建设以强制性制度居多,鼓励和引导性制度安排少,社会工作、慈善事业、志愿服务等领域的成熟经验固化提升为法规滞后缓慢,部分配套政策衔接不及时。社会矛盾防范化解工作还存在“搞定就是稳定”“摆平就是水平”的片面观念,不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部分群众法治观念淡薄,“医闹”“工闹”“拆迁闹剧”等“信访不信法”现象频出。

(六)公共服务保障有待提高

尽管深圳市、区财政每年投入资金以不低于20%增幅用于民生建设,各区也设立社会治理专项资金,每个社区每年可申请200万元“民生微实事”经费,组织实施一批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民生实事,但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还跟不上市民日益增长的多元化、个性化需要,发展不均衡不充分问题较为突出,如全市基础教育学位紧张,高校建设距离“双一流”水平还有较大差距,医疗资源总量不足、分布不均,优质医疗资源缺乏,中低收入群体住房难;原特区外地区水、电、气、通信、轨道交通、道路等基础设施欠账较多等。调研者在走访中还发现,面对复杂社会系统,基层治理决策者往往追求用最简捷、表面化甚至是粗放的处理方式来表达整齐划一的秩序效果,城市服务管理精细化智慧化水平不够高,全方位、全天候、全程式为群众提供服务仍不到位,公共服务和民生保障水平需要再提升。

(七)社会治理基础数据共享仍不足

深圳市各街道以社区基础网格为标尺,实现专业网格与基础网格全部边界吻合、无缝对接,构筑基层社会治理“立体网格”。组建了全市统一的社区网格员队伍,负责动态采集社区网格内基础信息,以及计生、房屋租赁、社会治安、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药品监管、劳动社保等146类矛盾纠纷和隐患问题等事件信息。由于网格管理格局小、定位低、队伍散、数据整合应用不够等问题,对于人口倒挂、流动频繁的超大社区,很少从家庭结构、心理因素、行为特征和安全风险进行数据分析并加以利用,缺乏从整体出发思考数据的社会治理价值。另外,各种信息资源主要分散在各“条”部门,虽然开展了全市大数据的汇总,但集中的2000多万人口、65万栋房屋等基础数据由于不能精准下沉到街道和社区进行运用,对基层“块”管理的数据支撑还不够。各职能部门只考虑单独建设本单位的新系统,未能考虑与其他部门的系统联通,甚至单位内部仍未能把各系统整合联通,造成条块割裂、数据分散问题,过度强调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信息集成共享仍处于较低水平。部分街道综治中心实体化运作不理想,与信息化融合不够,存在“空心化”问题,没有起到整合社会治理资源的工作平台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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