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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更新:2022-01-06

【社会万象】 民国时期伊斯兰教汉文译著研究:回教与回族的界定

作者:马景 来源:民国时期伊斯兰教汉文译著研究
发布于 2021-06-15 浏览量:1461

回教与回族的界定


晚清民国以来,关于回教与回族的争论是一个重要的焦点。这不仅是一个学术问题,而且直接影响了民国政府的伊斯兰教政策。在清代,中国社会对穆斯林的称呼主要有回子、回回、回教人、回教人民、回民、清真教人等。在地域范围上,新疆及周边地区被称为回部,信仰伊斯兰教的民众被称为缠头回。至晚清,伊斯兰教相关文献中偶尔出现回族、汉回等称呼。自清末同盟会成立以来,孙中山等革命先行者已经发现了中国的穆斯林群体,意识到这个庞大的群体不仅是参与革命的力量,而且是革命胜利后的主要建设力量。随着革命浪潮的不断推进,汉满蒙回藏五族共和的思想被逐渐提出来。从现有的文献来看,这里的“回”包含了三种意思,第一,“回”包含全国所有穆斯林。比如,民国成立之初,为号召穆斯林拥护共和,蒙藏事务局下设回文组,创办了《回文白话报》,主要以汉文和标准的阿拉伯语两种语言,向新疆的回部八王、西北边陲及内地穆斯林发行文书,宣告清朝已经灭亡,共和已经成立,希望他们拥护共和。第二,“回”指新疆的回部,即统治新疆的回部八王。第三,“回”指内地穆斯林。比如,民国初年成立的国民五族合进会等协会中的“回族”代表主要是内地穆斯林,几乎没有新疆回部的代表。由此可以初步确认,这个“回族”群体指代所有的穆斯林民众,但在某些情况下指的却又是“回疆”或内地穆斯林。因此,五族共和中的“回”的概念比较模糊,具有不确定性,这为民国时期的“族”“教”之争埋下伏笔。


(一)有教无族


“五族共和”口号提出之后,中国穆斯林有喜有忧。有人因为回族被纳入了五族的体系之中,受到新政府的重视而欢欣鼓舞。同时,有人忧虑革命的前途未卜,后果难以预料。因而围绕“回”这一概念界定的合理性,穆斯林知识分子开始了第一轮的族教之争。据已有资料表明,最早关注族教问题的是留学日本的中国穆斯林。在接受新思想后,他们首先对回民、回族的概念和称谓提出异议,不赞同当时将汉、满、蒙、回、藏、苗六大民族并称的现象,认为民族越多,内部的纷争越大。他们认为,中国历史上因为民族成分较多,所以引起的问题很多。他们指出,今人不考察中国回教的情形,每以回民称中国的穆斯林,或者以回族为穆斯林,如果以“回族”的称谓出现,“则满、汉之外,又树立一民族之敌”,“同种相残,互相吞噬”在所难免。考察内地各省的回教群体的组成来源,不是“单纯之民族,乃合成之民族”。如果“以近世文明各国之法律”为依据,进行判断,则回教群体“不称其为民族,不过教徒而已”。除此之外,他们也不赞同“回民”或“教民”的提法,认为“或者谓回民之称,如称教民,同是大不然。夫教民冠以某国、某省之系词,即迥然异。如回则附之以民,是民已系之于回也。况佛教传自印度,不闻佛其民,印度其民也,基督教传自欧美,不闻基督其民,欧美其民。则是称回民者,不又憬然悟,爽然失耶”。最后他们一致呼吁,宗教无国界,且勿以国为界,“甚愿爱国之士,热心宗教,其速证其名称也可”。留日中国穆斯林知识分子探讨族教问题之时,距离民主共和国的建立尚有时日,民众还看不到革命成功的曙光,更无暇顾及族与教之争论的实际意义。然而,他们的观点对同时期的丁宝臣、丁竹园、刘孟扬等京津地区的穆斯林知识分子产生了深远影响。当革命火种逐渐燎原,在新的民主共和国筹建之时及成立之初,关于这一问题的讨论就显得更加紧迫、现实和必要。


宣统二年,当革命的钟声即将敲响,客居天津的北京穆斯林知识分子丁竹园不仅对族、教的称谓提出质疑,而且指出回教是“回纥”的误称。在《阿拉伯》一文中,他指出回教本来的名称是阿拉伯语“以司拉穆”,意思是“顺从主宰之命令”。受刘智等人观点的影响,他认为回教于隋朝时期传入,到了贞观年间,西域的回纥人进入中国,“于是中国人不甚辨别,统以回教呼之矣”并将阿拉伯人和回纥人统称为回回人。事实上,在他看来,“阿拉伯人与西域之回纥,及突厥(即土耳其)本是三国,原非一类也”。在找到问题的源头后,他认为回教可称为清真教,这样可以避免中国穆斯林被视为外族。他指出:“伊斯兰教是阿拉伯语,回回、清真,乃汉字中国语。以译义论,称伊斯兰教为回回教,或省文称作回教,或称为清真教,原无不遇可。然须知清真教之来历与派别,方不致误。”从中可以看出,中国穆斯林不愿被看作外族或异族,而希望同享国民的待,共尽国民的义务,国家认同观念非常强烈。丁竹园观点的对错与否姑且不论,穆斯林知识分子对“回教”称谓的抵触由此可见一斑。杨仲明作为阿訇界的代表,率先提出应该称伊斯兰教为“穆罕默德教”。他的理论根据是佛教、基督教等宗教都是以宗教创传人的姓名命名,穆罕默德作为伊斯兰教的先知,将伊斯兰教称为穆罕默德教符合这一现象。同样,西方人也称伊斯兰教为穆罕默德教。他认为信仰伊斯兰教的人可以称为穆民。他所撰写的《创设穆民总教院》中的“穆民”一词便源于此。他提出的这个建议虽然巧妙地避开了所谓“回教”、“回回”的称谓,然而,他同样受到质疑与批评。因为在穆斯林看来,伊斯兰教是开天古教,其最初的先知是阿丹,穆罕默德作为最后的先知,复兴了伊斯兰教,在此之前所有先知的宗教都是伊斯兰教。历代先知接受了来自真主的启示,而不是先知们自创了伊斯兰教。所以此说法一经出现,即刻遭到北京穆斯林的强烈反对。民国建立,五族共和的观念再次上升到政治的高度。然而,北京的丁竹园兄弟仍然不情愿穆斯林被称为回族或回教。民国元年二月九日的《正宗爱国报》上刊登了一篇题为《清真教不是异族人》的文章,在该文的按语中,丁宝臣这样写道:“宗教不同,非种族不同,汉人入清真教者,就是汉族,满人入清真教者,即俗呼之回回旗人,而英德法俄日等国,皆有奉是教者,岂能尽视为回种?”他说:“数日前有四川会馆共和派某君,亲至本馆,嘱鄙人发起,联合回教人,以回族名义赞成,鄙人知其于宗教与种族之尚多误会”。虽然丁宝臣不赞同族的提议,不过,就在他发表文章的当天,以金峙生等为代表的南京三十多名穆斯林呈请南京临时政府内务部,希望批准成立回族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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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选自《民国时期伊斯兰教汉文译著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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