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A的作品
- 作品笔记(0)
- 作品书评(0)
-
巴以水争端的出路和展望 收藏
关键词:
出处: 巴以水争端
简 介:水争端是巴以冲突的关键内容之一,达不成水协议,巴以之间就不可能有持久的和平。水是稀缺的资源,在具体分配上,巴以之间又呈现严重的不平等。尽管犹太人和巴勒斯坦人的未来都笼罩着水危机的阴影,但目前的水短缺很大程度上是人为造成的,是以色列把地区的大部分水资源分配到农业部门的结果。之所以如此,并非基于理性的经济计算,而是由于意识形态的推动和以色列出于自身安全的考虑。战争和军事占领使得以色列实际上享有了对地区河水和大部分地下水的控制权,以色列人和巴勒斯坦人在获得与消费共享的水资源时出现了严重的不平等。由于政治是地区水短缺和巴以水消费不平等的基本原因,政治和解将是巴以水争端长远解决的关键和前提。学者米利亚姆·罗维(Miriam Lowi)就认为,水问题的低级政治(low-politics)有赖于战争和外交的高级政治(high-politics)的解决。没有互相的信任,便不可能达成全面的政治协议。但是,恰恰就是这一关键要素在巴以之间几乎不存在。不过,《奥斯陆第二阶段协议》的执行情况也证明,水问题的解决可能会超越整个和平谈判而取得一定的进展。随着地区水短缺的加剧,公平分享地区水资源和合作开发新水源将越来越成为巴以双方的共同利益。
¥ 10.43 试读
-
多维权力理论下的巴以水问题 收藏
关键词:
出处: 巴以水争端
简 介:在国际政治中,实力或力量是决定冲突结果的最重要的因素,没有充足的力量做后盾,冲突的参与者不可避免地会走向失败的命运。巴勒斯坦人之所以在水争端中处处被动,受人宰割,根本原因在于其相比以色列太过弱小。 力量具有一定的结构,呈现出不同的层次。20世纪80年代末,美国著名学者约瑟夫·奈提出了硬实力(Hard Power)和软实力(Soft Power)两个相区别的概念。英国学者史蒂文·卢克斯在其名著《权力——一种激进的观点》中进一步区分了实力的三个维度。第一个维度是人们最为熟知的硬实力,包括经济和军事等物质性力量。它是“老虎的牙齿”,是一方凭借其强制性、支配性能力而强迫另一方服从自己的力量、权力。第二个维度是谈判的力量(Bargaining Power),或者说是讨价还价的力量。与更加具有实质性内容的硬力量不同,这一种力量建立在合法性之上,而获得合法性的途径包括有效的谈判策略、国际性条约的承认、道义制高点的确立、掌控谈判时间等。谈判力量的大小具体表现在一方的选择会多大程度地对另一方产生影响。比如,一方更加善于利用国际性条约,给自身增添合法性,而把对方置于无法选择的境地。第三个维度是观念的力量(Ideational Power)。在三个维度中,它最为抽象,却在实践中最为有效。简单而言,它就是强者一方让弱者心甘情愿地服从的力量。“强者在弱者的意识中灌输他们的观念,甚至是为己谋利的思想,乃至于弱者由衷地相信,强者的价值判断确实是普遍真理。”第二种力量和第三种力量合起来可以称为软实力。
¥ 8.31 试读
-
框架性巴以水谈判 收藏
关键词:
出处: 巴以水争端
简 介:自1967年以来,巴勒斯坦和以色列的政治关系处于剧烈对抗之中。一方面,法塔赫等巴勒斯坦组织拒不承认以色列的生存权;另一方面,以色列不承认巴解组织对巴勒斯坦人的政治代表权。因此,巴以双方也就不可能进行包括水问题在内的谈判。进入90年代,在各种因素的推动下,阿拉伯一方和以色列的关系开始大幅度缓和,1991年10月,马德里中东和平会议开启了以色列与巴勒斯坦、约旦、叙利亚和黎巴嫩旷日持久的谈判进程。1993年8月,在挪威首都奥斯陆经过数月秘密接触后,巴以谈判取得了重大突破,达成了《关于加沙-杰里科首先自治的协议》(又称《奥斯陆协议》),9月,双方在美国总统克林顿主持下,签署了旨在实现和平的《关于临时自治安排原则的宣言》又称《原则宣言》,就此,巴以之间所谓的奥斯陆和平进程正式启动。1994年5月,经过7个月的艰苦谈判,巴以在埃及开罗正式签署了《关于实施加沙-杰里科自治原则宣言的最后协议》(又称《开罗协议》),据此,巴勒斯坦人在加沙大部和杰里科建立了巴勒斯坦民族权力机构。1995年9月,巴以又在埃及塔巴达成了《关于扩大西岸自治范围的协议》(又称《奥斯陆第二阶段协议》),巴以谈判达到了高潮。此后,双方又进行了一系列谈判。
¥ 20.33 试读
-
关键词:
出处: 巴以水争端
简 介:1967年的第三次中东战争使得约旦河西岸和加沙地带处在了以色列的军事占领之下。以色列在巴被占领土上的政策对巴勒斯坦人造成了非常严重的负面影响,致使该地区出现了所谓的“去发展”(de-development)或“贫困化”(pauperization)的现象。巴勒斯坦人的经济活动受到严格限制,以色列企图以此使巴勒斯坦人依赖于自身,并促进自身经济的发展。1967~1993年,以色列军事当局发布了2000多条涉及巴勒斯坦被占领土和巴勒斯坦人生活的军事法令,改变了奥斯曼帝国、英国和约旦统治以来的法律准则和生活方式。巴勒斯坦人的土地被没收,用来修建犹太人定居点、军事设施或其他设施,其中包括修建道路以把这些地方与以色列更加紧密地联系在一起。1994年5月,加沙-杰里科自治区建立,加沙地带约20%的地域依旧处在以色列控制之下。而在1995年9月签订《塔巴过渡协议》之时,73%的西岸土地完全控制在以色列手中。以色列领导人辩称,这些行动是为了维护其民族权利和国家安全,而联合国和许多学者则谴责其严重违反了国际法。只有在这一大背景之下进行分析,学者们才能深入地理解和认识巴勒斯坦地区的水危机与巴以之间水消费的不平衡。
¥ 11.54 试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