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时的过失:信息受托人与数据保护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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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美]丹尼尔·M.费勒(Daniel M.Filer)
[美]大卫·M.汉德勒(David M.Haendler)
[美]乔丹·L.费斯彻(Jordan L.Fischer)
著
张初霞
译
出版时间:2023年12月
关键词:
个人信息
数据侵权与保护
信托理论
出处:
民商法论丛 第76卷
简 介:个人数据是一个人进入现代生活的许可证。雇主、高科技公司、广告商等大量主体正广泛收集每一个人的个人信息。然而,除去一些高度监管的行业外,这些主体在处理这些数据时几乎没有任何限制;当个人数据因此受损时,损害赔偿的方式也非常有限。本文指出了美国现行法律在应对相关问题时的不足:尽管联邦法院已经承认在普通法上存在着保护数据的一般义务,但是这种义务包括哪些内容实属含糊不清,各州立法相距甚大,乃至互相矛盾;违反这项义务时所引发的“损害”的范围同样语焉不详,现存的损害补偿方式往往无法弥补数据泄露所引发的损害。针对上述问题,本文作者提出,应该从信托视角来理解上述问题,将问题的聚焦点由信息收集这一过程中的信息(information)转移到信息收集这一关系(relationship)上,类比律师、会计和医生与其客户所建立的特殊信托关系建立数据信托关系,规范数据收集义务,进而回答前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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