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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摘】书摘 | 一家公司的失败,如何导致大范围危机?

作者:程麟荪

来源:社科文献启微

发布时间 2021-03-23 16:57   浏览量 1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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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的增加为近代中国银行业的扩张奠定了基础。对大多数银行来说,存款是可用于发放贷款的主要资金来源,而贷款利息则提供了主要收入。银行的利润通常来自存款利息与贷款利息之间的差额。资本短缺是我国进入近代以来经济长期存在的问题。金融市场上挤满了拼命想从任何金融机构获得贷款的借款人。在民国的大部分时间里,中国金融市场一直是个“放贷市场”,然而这种情况并不能保证中国现代银行业能够轻松获利。它们在放贷市场上的优势在很大程度上被金融市场的不稳定和由来已久的商业传统所造成的障碍抵消。


对传统票号和钱庄来说,最普遍的贷款形式是无担保信用贷款,这些贷款是根据客户的业务能力和个人声誉发放的。在中国商界,个人信用是最重要的。在中国商人的传统观念中,获得担保贷款被视为信用状况不佳的标志。只有那些信用受到质疑的商人才需要提供一些抵押品才能从金融机构获得贷款。如果要求客户为其贷款提供担保,他们会觉得受到侮辱和“丢脸”。事实上,中国社会日常没有任何可以让上层人士不失面子地去求助的信贷机构。当铺通常只为穷人服务。当一个社会地位高的人不得不有求于当铺时,按照惯例,他会派一个佣人去进行交易,甚至佣人也会努力隐瞒自己的身份。人们认为借钱是可耻的。一个有趣的例子可以在中国现代最伟大作家鲁迅的个人故事中看到。鲁迅在他一本书的介绍中写道,他童年最尴尬的经历是父亲经常光顾当铺,“特别是进当铺典当东西,要遭受到多少势利人的白眼,甚至奚落,可他为了减少我的忧愁和痛苦,从来不在我面前吐露他难堪的遭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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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面,钱庄的贷款大多是以“君子协议”为基础的,信用好的商人很容易在没有任何实质性担保的情况下获得贷款。另一方面,债务人会尽一切努力按时还清债务。这种建立在互信基础上的交易方式在中国商界非常普遍,长期以来少有例外。然而,这种制度更多地源于商业的简单性,而不是商人的道德。钱庄通常通过它们的“跑街”向客户提供信贷,这些“跑街”在一年的年初外出给现有客户和潜在客户提供存折。存折有一个特定的信用额度,即存折的收款人在一年内有权透支的金额。“跑街”根据自己的经验和对客户的个人评价来决定客户可以透支多少。由于绝大多数钱庄是在所在地做生意,而且“跑街”很了解他的客户,所以这些钱庄在了解个人信用方面没有什么困难。


随着近代商业数量的增加和地域的扩张,这种商业行为的弊端逐渐显现出来。随着业务变得越来越复杂,放贷人很难仅根据客户的个人声誉来判断贷款的安全性。此外,中国还没有完善的商业法来规范商业交易。正如陈光甫抱怨的那样:“旧式商业道德,渐渐破坏,新式商业道德,尚在演进中。旧法律既不适用,新法律又苦于不周密,从前穷人尚以借债不还为耻,现在席丰履厚的人,反以借款不还为荣。”没有实物担保,钱庄在贷款上冒了很大的风险。客户破产往往导致钱庄破产,有时甚至产生多米诺效应,导致更大范围的金融危机。


1883年的金融危机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说明了一家公司的失败是如何导致大范围危机的。上海有一家丝绸贸易商叫“金嘉记”。由于主人是一个有名的商人,上海的许多钱庄向他提供无抵押借款,并以此为荣。然而,一个意外的事件重创了这家公司,金嘉记在1883年突然宣布破产。这家公司欠了56万两白银,大约有40家钱庄受到影响。由于多数钱庄只有2万~3万两白银的资本金,它们被迫收紧贷款的发放。由此紧缩的金融市场摧毁了许多企业,这些企业的业务依赖于钱庄的信贷,有20多家公司破产,给上海钱庄留下150多万两白银债务。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这些钱庄约有一半歇业。事发后,上海官员发表公开声明,禁止欠债逃逸。不能还清债务将被认定为类似抢劫罪,并予以相应处罚。违反者将被逮捕、流放,甚至被判处死刑。然而,严厉的法律在不改变旧制度的情况下无法改变情况。几个月后,上海又发生了一场更为严重的危机,更多的钱庄破产。年初上海原有的78家钱庄,到年底只剩下10家。危机甚至蔓延到全国。在北京,一场挤兑导致17家钱庄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破产;在扬州和镇江,68家钱庄因同一事件而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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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然/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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