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分享
  • 评论(0)
  • 点赞(0)
  • 收藏(0)

【书摘】『九色鹿』新书速递 |《生计与制度:明清闽粤滨海社会秩序与人群生计》

作者:社科文献

发布时间 2022-12-23 17:45   浏览量 3213

  • 分享
  • 评论(0)
  • 点赞(0)
  • 收藏(0)



22

十二月

星期四

对滨海人群来说,捕鱼、制盐、运输、经商、归附从戎、入海为盗均是可能的生计方式选择,并且这些选择不是非此即彼,兼业乃是常态。滨海地域首先是这样一群人的生活空间。


—— 《生计与制度:明清闽粤滨海社会秩序》



中国有18000多公里的大陆海岸线,环抱中国大陆的海域有四五百万平方公里,分布着大小岛屿7000多个,其中有人居住的岛屿有400多个,海洋毫无疑问是许许多多中国人世世代代生于斯、长于斯的一大片自然空间。然而,长期以来,人们都有一个非常强烈的认知,坚信中国是一个陆地国家。之所以这种观念从来几乎被所有人深信不疑,是由于华夏文明的源头——夏商周三代的国家构造,都是在内陆的生态环境下形成和发展的;秦汉以后,历代统一王朝,也都是以中原为基地建立大一统的国家。因此,主导华夏文明形成和演进的世界观、意识形态以及由此建立的国家体制,都有非常强的内陆色彩。虽然在沿海区域建立的一些政权,例如齐、越、闽、南汉、南宋等,都或多或少带有海洋因素和性格,但不论什么政权,其立国基础和统治理念,都不能脱离对正统性的追求和对华夏政治文化传统的坚持,陆地国家形态具有主导性。于是,海洋生态和濒海人群的生计,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文化与社会性格,在以国家为主体的历史叙述中几乎完全不会出场。对中国这种陆地国家的形象,黑格尔曾经这样论述:


在他们看来,海只是陆地的中断,陆地的天限,他们和海不发生积极的关系。大海所引起的活动,是一种很特殊的活动。


这里所说的“他们”,是一种国家或团体性的主体,这种认识,是从国家历史的视角上讲的。在中国历史叙事中,虽然也有关于海洋活动的内容,但王朝国家或者被标签为中国人的人群主体,一般不会与海洋发生积极的关系。自其观之,海洋只是陆地的中断,是同另一陆地连接的通道,因此海洋总是作为通往外部世界的通道出现在历史叙述当中,从唐代的“通海夷道”到当代的“海上丝绸(或陶瓷等)之路”,都体现了这样一种观念。只有以这个角色,海洋才被纳入国家历史。因此,过往的史学研究,虽然对海上交通、海上贸易做了大量的研究,并取得丰富的成果,但基本的历史框架,仍然是从一个农业文明稳守自身的内在秩序、通过海上通道从外部世界获取稀缺资源补给的角度展开的。


福建省海岸全图(与广东潮州临界部分)·绢本设色·清绘本

日本国立国会图书馆藏


然而,跳出以国家为历史活动主体的王朝史观,将视线落在人与自然环境的关系上,从濒海地域千千万万的人的生产活动和日常生活着眼,我们看到的历史情景就完全不同了。依傍在大海岸边和海岛的千千万万的人,世世代代出没波涛中,讨海为生,海洋为他们提供了生存的物资,是他们获得财富的源泉。他们与海洋的关系,绝对不可能不是积极的,对他们来说,海洋更不是一种天限,而是他们施展身手的舞台,是他们生息的世界。


海洋作为一种自然资源,提供给人类最基本的、天然的生活物资,是海洋生物和盐。这些向海而生的人群,最基础性的产业自然是渔业。但由于海产不可能作为维持人类生命的主要食物,所以必然要通过同陆地其他人群及其生产品进行交换才能满足濒海人群的生存所需。大海供给人类最不可缺少的物资是食盐。而由于内陆大多数地区不出产盐,所以食盐天然地是通过跨地域流动和转手获取,也就是天然地依赖交换以及长距离贸易实现再分配。同时,世世代代的海上捕捞生涯,令他们掌握了造船和航海技术。于是,当海洋上出现另一种资源——被运送的海外货物后,海上人群就会很自然地加入贩运那些通过海上交通远距离运送的货物的活动中,他们天生是海上交通贸易的主人。简单说,海洋生态下最主要的生计,一定是要依赖交换与贸易贩运实现的。因此,如果我们的视域只局限于海洋人群生计,我们看到的是一种以交换和长途贩运为财富实现方式的“经济”。同时,海洋人群的流动性,也自然倾向于形成无政府的社会,政治权力天然呈现为“海盗”的形态。


两广盐法志 广东商盐运道图

来源:睿则恩历史文献库


然而,中国东部与南部沿海的经济和社会,从来都不是一个自主自足的系统,大致从早期国家开始,以内陆立国的王朝,从来都没有放弃对海洋和沿海资源的需求与控制。波兰尼定义经济是一种人类获取和控制物质资源的行为形成为制度的系统,经济的实质意义由人类因生计而对自然及其伴生物的依赖,通过人与自然和社会环境的交换,获得满足人们需要的物质财富。同在18世纪以后由于定价市场经济体制而出现的形式意义的经济不一样,人类获取物质财富的经济活动主要由两种运动构成,就是物质财富的地点转移和占有的改变,其中地点的转移往往是由于自然禀赋差异形成的长距离跨地域流动,占有的改变则是由于权力中心聚敛财富的索求。基于海洋人群生计获得的海洋产品从一开始就要被拉入这两种运动之中,其动力就在于内陆国家对食盐、海洋生物和海外奇珍异物的巨大需求。于是,虽然中国王朝国家本身都是立足于陆地环境和社会建立的,但海洋资源对于王朝国家来说从来都是不可缺少的,甚至是国家财用非常重要的来源,国家统治的权力总是要覆盖到沿海地区,以实现对海洋的控制。


中国的王朝统治,历来都是建立在对其臣民的人身控制基础上的。基于陆地社会的特性,这种控制的基本模式,是“理民之道,地著为本”,将齐民编制起来,固着在特定的土地上,画地为牢。其实现的基本方式,是按照《周礼》中六乡六遂体制的原理建立户籍体制。户籍组织的具体形式历代不一样,演变到明代,里甲制最典型体现了这种国家基层体制的结构。虽然到明代中后期以后,里甲制渐渐变质,制度发生着朝向适应新的经济社会关系的变形,但其以户口与土地结合将齐民编制起来控制基层社会的原则和原理一直没有根本改变。这套基于陆地农耕社会的体制与海洋人群的生计模式和生存状态显然不相契合,要将在陆地上农耕社会形成的国家控制模式和行政架构用于控制流动的海洋人群,在濒海地区建立国家化的社会秩序,存在一种内在的根本性的矛盾。


同时,海洋资源对王朝统治的重要性又促使国家必须要建立一套管控体制保障对资源的控制和获取。国家在濒海地区建立的社会和行政管理制度,最基本的就是保障国家食盐供应和让国家通过食盐流通获取财政资源的盐场和食盐禁榷制度。这一方面固然是因为食盐生产流通在国计民生领域的重要性,另一方面则是由于食盐生产方式和生产者的生存状态相对接近农耕社会,在盐场机构设置、灶户户籍编制和役使方式方面,都可以形成原理上与里甲制相似的制度,构成在濒海地域建立国家秩序的基础。


两广盐法志 淡水场图

来源:睿则恩历史文献库


除盐场外,另一种将陆地国家体制直接向濒海地域扩展建立的组织,就是本来属于军事设施的卫所。军事化的机构是最直接也是最严密的人身控制机制,明代在沿海密集设置大批卫所,用意无疑是防卫,但这种“海防”,主要不是为了防御外敌,而是弹压沿海之民。卫所设置在两方面体现了王朝国家统治秩序与海洋社会的流动性之间的互动关系。一方面,就性质而言,卫所是国家直接设立的军事机构,是国家加诸地方的外在的社会组织;另一方面,以明代的情况而言,沿海卫所相当多的军伍是垛集当地水上人而来的,这就使得沿海卫所既是国家直接控制沿海地区的政治设施,又是以濒海人群为重要成分的组织,从而形成一种兼具陆地国家属性和海洋人群特性的社会。宋怡明在《被统治的艺术》一书中,对卫所官兵参与海上活动,包括走私贸易、海岛活动以及同海洋生计相关的众多职业有非常精彩的讨论,揭示了这种滨海社会的实态。宋怡明的研究,令我们认识到,盐场和卫所的设立固然体现了国家统治在滨海地域的存在,但如果我们将视线落到这种国家秩序下的人们的生计,就可以看到他们其实又是以挣脱这种秩序的生存方式应对国家统治的。王朝国家能够在濒海地域有效地建立起社会基层组织,是通过盐场、卫所一类画地为牢的陆地社会形式;但被编入这类国家户籍体系的海洋人群,只要他们没有离开海洋,没有放弃海洋生计,保留海上活动的传统,他们生存方式保留着的流动性,就必定会从国家权力网中破茧,甚至成为威胁王朝统治稳定的力量。


因此,濒海地域的社会过程,一直是在两种机制的相互作用下发生的。国家为控制和获取海洋资源,同时也为抗衡另一种机制,按照陆地社会国家结构设立本质上属于农耕社会管制模式的盐场和卫所;另一种机制则是由濒海人群的海洋生存状态自然发生的,由海上渔业发展起来的航海活动,随着海洋贸易的发展越来越成为濒海人群的主要生计。濒海生计中人的流动性与需要以人的稳定为基础的王朝秩序,在逻辑上是不相容,甚至是对立的。然而,在明清时期,濒海地域社会恰恰就是在这两种动力的矛盾运动中形成和演变的。近几十年来,中国历史学者对中国历史上海洋活动的研究越来越广泛深入,就中国历史上也曾经有一个非常热闹的海洋舞台这一点,已经不会有什么疑问。但是,在我们的整体历史解释上,海洋活动仍主要局限在陆地中国对外关系的视野下。人们重视了在海外活跃的人群的活动,但对沿海地域社会整合过程中的海洋因素和机制,研究才刚刚起步,还有受到很多惯性的观念的限制。例如,即使在讲到海洋活动的时候,人们还是离不开用陆地社会中户籍体制的概念来指认识别海上流动的人群。这种惯性当然没有错,因为进入我们历史视野的人,大多已经被拉入了一个定居的地缘社会当中,他们都有了“自己的”家乡。但是,我们研究这些地域社会的时候,还是需要从海洋社会的流动性着眼,去认识这些地域社会的特质,建立一种充分采用海洋视角的地域历史解释。杨培娜这本书试图讨论这个复杂矛盾的过程,呈现出在本质上以不受管束为特征的流动社会与以不流动为基础的王朝体制施行到濒海地域之间的张力,为在地域社会研究的视域中将海洋拉入中国王朝国家政治和社会历史的解释探索了一种路径。在本书即将付梓的时候,我写下一点读后感,年老笔拙,词不达意,读者应该从书中的具体讨论中,获得更深入的认识。


(上文为本书序言,作者刘志伟)



书籍信息



生计与制度:明清闽粤滨海社会秩序


杨培娜 著

2022年9月出版/定价78.80元



内容介绍

本书旨在以滨海人群生计及社会组织机制为出发点,探讨明清闽粤边海之地如何在多种力量的冲突、妥协、共谋中,逐渐消解对中央王朝的疏离状态,实现滨海社会秩序的更新再造。本书以勾勒王朝制度演变为主线,尝试触摸海陆之间籍籍无名的濒海生民的活动脉搏,呈现滨海之地多样而复杂的经济和社会历史形态。


作者简介

杨培娜,2009年毕业于中山大学历史学系,获历史学博士学位。现任中山大学历史学系副教授,历史人类学研究中心研究人员。主要研究方向为中国海洋史、明清史、历史人类学。在《历史研究》等期刊发表学术论文多篇,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清代海洋渔政与海疆社会治理研究”。


书籍目录

绪论


第一章 明前期闽粤沿海泛军事化管理与编户体制的建立
 第一节 明初闽粤沿海地区的归附
 第二节 闽粤海防体系的设立
 第三节 从在营军士到卫所军户:卫所人户管理的演变
 第四节 明初闽粤滨海渔盐管理机构的设立
 小结

第二章 多样生计:“渔盐之利”、海上贸易与漳潮海盗
 第一节 闽粤沿海制盐法的改变及其影响
 第二节 渔课征纳方式的改变与海界圈占
 第三节 “盗寇”与文教并兴
 小结


第三章 明代中后期闽粤沿海的军事化与地方组织
 第一节 闽粤之界与南澳副总兵的设立
 第二节 动乱中的卫所军、澳甲与渔兵
 第三节 谁的堡垒?——沿海卫所的民居化
 小结


第四章 乱世争雄:明清鼎革中的闽粤沿海战局
 第一节 海上竞逐中郑氏之崛起
 第二节 寨堡经济与粤东三总兵的发迹
 第三节 与郑氏抗衡
 第四节 禁海与迁界
 小结


第五章 立营废所:清代前期沿海军事格局的调整
 第一节 绿营之制与清代前期闽粤沿海汛防
 第二节 闽粤沿海卫所的裁撤及所城的演变
 小结


第六章 清代海洋商渔船只管理体系与滨海社会
 第一节 康熙开海与商渔分离
 第二节 商船船税的征收与樑头限制的废除
 第三节 “违式”与“定例”——清代渔船管理规制的演变
 第四节 清代渔盐管理与濒海生活
 小结


结语
主要参考文献
后记


图表目录
图1-1 明代福建沿海卫所分布
图1-2 明代广东沿海卫所分布
图3-1 柘林湾东界半岛示意
图3-2 民国东山县村落示意
图5-1 东山岛铜山关帝庙
图5-2 大城所城隍庙八大灵签
图5-3 大城所内部结构平面
表1-1 洪武年间福建、广东府州县城修筑情况
表1-2 洪武二十七年之前广东卫所新设及调整情况
表1-3 洪武年间福建沿海卫所设置情况
表1-4 洪武二十七年之后广东沿海卫所新设及调整情况
表1-5 元代潮州盐场
表2-1 明天顺年间广东盐场盐课情况
表2-2 福建、广东河泊所兴废情况
表2-3 漳潮各县建置情况
表2-4 嘉靖三十九年至四十五年漳潮边界动乱情况(部分)
表3-1 万历年间漳州卫、镇海卫军额
表3-2 明代漳潮沿海水寨官兵员额变动情况
表3-3 明代铜山所科贡情况
表5-1 康熙年间闽南粤东沿海兵防调整情况
表6-1 柘林庙宇系统


(上下滑动浏览)





策划:张思莹

编辑:丁曼泽

审校:柳    杨


©️本文版权归作者【先晓书院】所有,任何形式转载请联系作者

  • 分享
  • 评论(0)
  • 点赞(0)
  • 收藏(0)

发表评论

同步转发到广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