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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摘】新书速递 |《废坏与整饬:雍乾时期云南吏治变迁研究(1726—1799)》

作者:社科文献

发布时间 2023-01-11 14:27   浏览量 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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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月

星期二

随着18 世纪清廷的势力深入云南,云南与内地的一体化进程也在不断加深,它的边疆性质在地域和政区层面依旧存在,但在文化意义上正在减少。


—— 《废坏与整饬



《废坏与整饬:雍乾时期云南吏治变迁研究(1726—1799)》尝试对18 世纪云南的历史进程进行回顾,以云南官场事件和疆臣贪腐案作为具体的考察对象,期望通过考察具体人物的行为、思想、话语来回答这样一个问题:18 世纪的云南吏治是一种什么样的状况?这一问题之所以重要,不仅因为这种状态存在于18 世纪云南社会的历史时间中,还因为它在更长的时段中依然延续着。
虽然问题简单,却不能回之以简单的答案。首先要明确的是,18世纪的云南吏治确实经历了一个由清明走向腐败的过程。笔者并没有找到证据,可以把云南吏治普遍性的废坏上溯到乾隆二十二年更早的阶段,在恒文案中暴露出阖省官员向总督“自甘贿送”这一官场弊端之前,腐败在云南并未显现出任何普遍性,而且恒文案的发生也从未被视作清代大范围腐败开始的征兆,它所反映出的更多是18 世纪早期官场陋规的延续。18 世纪大范围腐败的出现,往往都直接指向了高宗晚年的耽于享乐以及与和珅有关的腐败与专权,这在时间上极为接近钱度、彰宝以及李侍尧等案发的历史节点。前文已经提到,以乾隆三十七年的钱度案作为分水岭,云南吏治被分割为两个不同的阶段:在前一阶段中,尽管云南官场存在一些陋规,但官场基本保持了雍正年间以来的清明风气,官员也较为廉洁;在后一阶段中,随着腐败文化的盛行,云南吏治也由清明逐渐走向了腐朽,大小官员皆以私贪国帑为常。特别是在乾隆四十五年的李侍尧一案中我们可以看到,在彼时的云南官场中,总督公然勒索下属,巡抚徇庇总督,臬司、道员向上级行贿,州县官员挪用库银……高宗甚至对此做出了“云南通省吏治废坏”的评价,这一评价实际上十分准确地反映了彼时云南吏治的现实状况。我们不难看出在18 世纪后期,腐败已经蔓延到了云南官场的每一个角落,一些在18 世纪早期被视作偶然现象的行为,此时已经具有全局性的表现。
毫无疑问,我们可以认为18 世纪后期云南官场是腐败而废弛的,但我们并不能以此作为上述问题的全部答案。剩下的部分要回答的问题是:这是一种什么样的腐败?它是在什么条件下出现的?它具有何种特点?要对这些问题做出完整的回答,当然需要对更多的历史细节进行观察与分析。这样一类特定时间、特定地点下的研究,它们会存在某种普遍性的特征。18 世纪末云南吏治的废坏最直接的表现便是无所不在的腐败。而我们也可以发现,腐败行为本身并不存在差异,权力分配的不同仅仅会使贪腐的程度有差别,也就是说,封疆大吏的贪腐案件实际上是普遍性腐败行为的放大。从这个角度考量,对于云南吏治腐败的全部疑问,我们是可以通过这些疆臣贪腐案件找到答案的。
腐败只是一种现象,我们要寻求答案,应该更透彻地看到它背后所隐含着的文化与制度因素。当我们谈论吏治,官僚制度自然是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在清代对西南地区实施大规模的改土归流之后,以君主为核心的君主官僚制在云南地区得到了根本的执行,元代建立的土司制度以及明代以来云南地区实行的“土流并治”模式逐渐被流官治理模式所替代。流官不同于“开门节度,闭门天子”的土司,清廷对于云南的治理,已经开始从边疆治理模式向内地治理模式过渡,因此,云南吏治史与整个清朝的吏治史走向了统一。二者并没有因地域及文化的差异有所割裂——最直观的表现是,发生于18 世纪云南官场的全部事件,清朝的上层统治精英始终都是直接的参与者,从未置身事外。
因此,18世纪的云南吏治史实际上是清代政治制度史的一个组成部分,从这个角度来看,“地域”与“时间”都是可以被替换的因素,而“文化”与“制度”才是推动这段历史向前演进的根本力量。虽然云南的“边疆”特质令当地的制度看起来仍具有特殊性,但我们无法忽视它在经过18世纪的大规模开发后所表现出的与内地的高度一致性。当我们从这一角度来审视云南时,它实际上已经不再是清代官方话语体系下的“边瘴之地”。云南与内地的一体化不仅仅表现在社会生产与生活等层面,而更多地体现在它的制度和文化实际上已经和内地基本趋于一致。事实上,这一时期云南社会的发展轨迹与内地保持了惊人的一致性。在恒文案发生之前,云南已经成为统治者眼中的“事简之地”。这表明清廷实际上已经基本完成了自雍正年间以来对云南的大规模开发,对云南的控制大大增强。换言之,清廷对云南的制度改革已初步完成,当地社会经济有了高速的发展——正如上文中所解释的,这似乎为腐败的出现提供了完备的条件。这当然不是说,在云南与内地一体化的进程开始之前,吏治的腐败就是不存在的,笔者仅仅是想指出,在整个18 世纪,滇省的高速发展与官场的全面废败是同步显现的,当时的吏治状况已经与中原地区基本趋同。
尽管中国文化本身包含了多元而复杂的成分,但这些多元成分在共同的历史进程中不断进行着凝聚与融合——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在对云南进行观察时会发现江南的影子。与入主中原并最终接受了汉文化的满人一样,随着清廷的势力进入西南,西南地区的文化也开始与中原地区的汉文化不断凝聚,最终在18 世纪中期,两者成为一个完整的共同体。

从改土归流到吏治腐败

换言之,通过对18 世纪云南吏治史的观察,我们首先会发现这段历史本身就是一个西南与中原进行文化凝聚的过程,同时也是一段区域制度发生变革的历史。开始于清初的西南开发活动事实上就是云南与内地一体化进程的起点。自清初以来,大量的移民涌入云南地区,在这一过程中云南人口结构发生了显著改变,并逐渐产生文化变革。在这一基础上,清廷对于云南地区的制度改革也渐次展开,特别是雍正时期,秉持着“用夏变夷”的治边思想,清廷在云南地区展开了大规模的改土归流,这是云南在政治上开始与内地一体化的重要标志。文化与制度的变革加速了边疆与中原一体化的历史进程——当我们认识到这一点,就可以做出最终的结论,即:随着18 世纪清廷的势力深入云南,云南与内地的一体化进程也在不断加深,它的边疆性质在地域和政区层面依旧存在,但在文化意义上正在减少。自雍乾时期以来,云南与中原的一体化程度逐渐加深,云南逐渐成为一处“被想象的边疆”。在地方吏治问题上,云南表现出了与内地同样的主题,那就是:随着乾隆中后期“盛世”的来临,吏治的腐败与废弛开始显现并加深,逐渐走向了19 世纪的没落与中衰。

摘自本书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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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骁 著

定价:89元

ISBN:978-7-5228-0473-6


内容简介

本书以1726-1799年间的五起云南疆臣贪腐案件作为观察对象,探讨了雍乾时期改土归流对云南产生的影响,以及雍乾两朝君主统治思想,形成以下核心观点:第一,雍正时期的改土归流是清前期云南与内地一体化进程的重要节点,以此为标志,云南地区在政治、文化上产生了较大的变革,不再是一个政治地位边缘化的边疆省份,而是逐渐转变为与中原一体化程度较高的内地式省份;第二,政治一体化在为云南带来高速发展契机的同时,也对当地的社会文化、官场结构造成了诸多影响。


作者简介

孙骁,1988年生,山东巨野人,副教授。2018年毕业于云南大学专门史(中国民族史)专业,获历史学博士学位。2020—2022年在云南省社会科学院从事博士后相关工作。2018年至今在云南财经大学工作,并为云南大学中国古代国家治理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主要从事清代政治史与西南边疆史研究。出版《极简金代史》等专著6部,发表学术论文十余篇。博士学位论文《边疆与内地一体化进程中的云南吏治变迁:1726—1799》被评为2020年云南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


本书目录

导论

第一章 镇沅府改土归流与土司叛乱

第一节 镇沅府改土归流的缘起

第二节 镇沅府改制与刘洪度苛政

第三节 镇沅府暴动后清廷的应对

第四节 新任流官对镇沅府恩乐县的有效治理

第五节 云南与内地政治一体化的开端

第二章 清前期的云南与云南官员

第一节 清前期的云南

第二节 清前期的云南官员

第三章 雍乾时期君主统治思想及其表现

第一节 从“大汗”到“天子”

第二节 世宗的危机与对策

第三节 高宗的初政与盛世

第四章 《大清律例》惩贪评述——以图尔炳阿案为例

第一节 滇省亏空案始末

第二节 《大清律例》与惩贪有关的条款

第五章 乾隆朝中前期滇省吏治的弊端——以恒文案为例

第一节 恒文勒买黄金案始末

第二节 案件审断结果及影响

第三节 恒文案中所见滇省官场弊病

第四节 滇省吏治腐败的端倪

第六章 乾隆朝中后期滇省吏治的转向——以钱度案、彰宝案为例

第一节 从清明到腐败

第二节 钱度案始末

第三节 彰宝案始末

第四节 乾隆朝中后期滇省腐败的新特点

第七章 乾隆朝后期云南吏治的腐朽——以李侍尧案为例

第一节 李侍尧案发情形

第二节 案情发展与地方查办

第三节 案件的审理与结果

第四节 高宗对李侍尧的宽纵及其影响

第五节 滇省吏治清明的假象

结语

参考文献

后记







编辑:周畅 窦知远

审核:宋荣欣 李丽丽

转载自:鸣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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