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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摘】漫长的演变——儒学如何适应汉族和民族政权?

作者:索恩thornbird

发布时间 2023-02-06 09:48   浏览量 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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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对晚期帝制科举考试的论述,将始于1400年以前的中国历史情形,并从中仔细审视汉族政权以及民族政权如何处理文官制度和文人教育(即儒学,通常被翻译为Confucianism)。我希望借此能够避免这样一个出发点:它预设了一种理想化的、超验的经典考试规程,它自命为道学正统,并历经元、明、清数朝,毫不费力地、和平地渗透进汉族、蒙古族和满族人的心智中。

一些前沿研究,尤其是田浩和包弼德的论述,已对北宋(9601126)和南宋时期关于道学思想演进的早期文献叙述注入了历史视角。本文将确切考察1250年至1450年期间,程朱理学在科举考试中发挥的作用是如何发展的——尽管支持它的宋朝最终灭亡并被蒙古统治者取代,而后者直到1313年才认可了道学。




晚期帝制中国的科举文化史

[美]艾尔曼 (Benjamin A.Elman) | 著

高远致 夏丽丽 | 译

出版时间:2022年7月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 索·恩



01

汉唐模式



特殊的文官考试不仅认定资格,而且还委任官职,它始于西汉(公元前206—公元8年),当时的皇帝通常就政治议题向候选人口头发问。策论写作的渊源可追溯至汉代,皇帝向那些被称为“贤良”或“方正”的候选人提出“策问”,而后者基于时下最迫切的问题发表个人意见,写下“对策”。这类汉代考试最有名的例子是汉武帝(公元前141年—前87年在位)于公元前134年向著名儒生董仲舒(公元前179—前104)所提出的三个问题,董生因其极具说服力的回答(史称“贤良三策”)而成为一位具有影响力的建言者。董仲舒在其政策回应中详细勾勒出关于帝国统治的一套通贯而综合的规划,并持续影响到后世,而他的对策风格也被褒扬和效仿。但总体上,两汉时期只有36人通过了这类特殊的文官考试。


但在汉代灭亡之后,王朝弱势和政治分权导致了社会真空,这其中只有“九品官人法”制度存续下来。这一品秩体系使得在朝廷业已立足的文人士族得以掌控举荐官员的程序。从220年开始,一直到隋朝(581—618)废除这一制度的583年,“中正”制度被用来在地方上选择九品官员,而官员阶层通过决定候选人名单使自身垄断控制了官员的铨选。最终,“九品官人法”保证了那些有资格任职的人选来自地方贵族,使得贵族得以维持权力。直到隋代统一之前,不同的南朝、北朝政权都采用“九品官人法”来任命官员。

由此,在政权去中心化的时代,中古名门望族通过贵族特权深度参与了官员的选拔,从而确保了他们的地方势力。在隋代废除“九品官人法”之后,隋唐时期那些根深蒂固的士族在官职任命上失去了原有的正当性。然而,尽管唐代中央政府重新掌控了常规的官员选举,贵族特权以及名门望族对官职任命的支配性地位依然对重新统一的集权国家构成威胁,因此,由中央掌控文官考试再次出现,并被用来矫正上述情况。


在唐高祖(618—626年在位)与唐太宗(626—649年在位)时期,考生首先应举,以展现其文学才能,所谓“以科目取士”;随后,为了步入仕途,他们还需要参加铨选以评估其品性,从而判定他们被授予的官阶,所谓“以铨选举官”。通过身、言、书、判四项指标,新任官员将会从进士群体中被选拔出来。因此,这一整套获得资格与委任官职的流程被称作“选举”,并在日后囊括了文官制度的选拔与任职。


02

北宋的论争



在960年再次统一中国之后,北宋皇帝担心地方士族与军事领袖的离心叛变会重演,他们因此倡导一种匿名制的科举考试,以此作为帝国选拔人才的机制。当时他们治下的帝国拥有超乎寻常的经济力量,人口急剧增长。北宋统治者选择用科举考试来限制其他军事或贵族权力中心,并把南方士族的子嗣吸收进中央政府,这一发展是一整套全新体制流程的一部分,当政者借此来统治超过6000万的子民(到了1100年,其人口数可能升至8000万)。


通过巧妙地利用平民价值观来论证公平、中立的官僚选拔渠道的合理性——理论上这一制度面向所有中国人,而无视其社会背景——宋代皇帝最终落实了这一科举考试体系,并且除了元代和明初以外,科举作为政府核心体制始终占据着重要的位置,直至1905年被废除。


罗文(WinstonLo)已经阐明,宋代文官制度的运行结合了职位(“具体工作”)与官阶(个人“资历”)。于是,在这种看似公平的工作分配体系下,比实际职位数多出一倍的候补士人在职位安排上有了可以商量的余地。在这种运转方式下,所有科举进士都确保有最低限度的任官与俸禄。每三年或四年官僚就会经历100%的人事变更,而工作的分配与相应的俸禄很大程度上由职位类别决定——也就是由所填补职位的重要性决定。

宋代的官阶分类法决定了官僚们名义上的俸禄、身份地位,以及额外补贴。工作分配也节省了一大笔花费,因为基于职位分类的任命才是俸禄的指标,而与官阶绑定的官员基本俸禄实际上仅仅是象征性的。文官制度的资金短缺通过这种周密的官阶-官职体系得以缓解,而这一体系又与官员任期挂钩。由于文官制度是在雇主市场机制下运行,工作分配杜绝了将官位作为私有财产变卖或传给后嗣这一中世纪(无论欧洲还是中国)的普遍趋势。


600年至1200年间,“士”从出身名门的贵胄子弟转型为有修养的文化人。在以往的传统中定义士人生活的重要范畴——文化、出身、官位——发生了显著变化。关于理想精英的观念转变——比如它全新的理想化角色定位——在维持其士人地位并进行重新导向的过程中发挥了作用。一旦出身作为文化“商品”(commodity)不再足以定义士人地位,科举进士的名分及其与文化和教育的相互关联就成为士人身份的必要条件在此过程中,宋代科举以空前的规模选拔出“士”,而由他们主导的文治缓解了晚唐和五代(907—960)以来普遍的军事威胁,尽管五代时科举考试也曾被施行。


对皇室的无条件忠诚也通过宋太祖(960—976年在位)在10世纪晚期(973年)的一个决定得以加强,那就是要求皇帝本人主持最后的“殿试”,考查所有成功通过京城省试的考生。此后的历代皇帝实际上成了国家的首席考官,象征性地要求成功谋取公职的考生宣誓效忠。不仅如此,糊名制度(遮掉所有试卷上的考生姓名)在992年开始用于殿试,并在1007年用于礼部省试,最终于1032年推广到地方解试。誊录制度(重抄试卷以防止考官认出考生字迹)也于1015年开始应用于殿试和省试,1037年在解试中实行。


03

辽、金、高丽:科举赋诗写作



通过科举授予政治权力,这一宋代举措并非没有争议。横亘在汉人、西夏人、契丹人、女真人和蒙古人之间的关键差异,在于欧亚草原民族的游牧军事化文明与中原地区强大的农业谷物耕作体系这一长达千年的社会—文化鸿沟。非汉人,尤其是欧亚草原的游牧战士,在1100年至1300年间不断挑战由经典教育培养出的宋代政权,并取得了决定性的战果。当汉人与游牧民族同时生活在同一位统治者的统治之下,一套由双重组织制度构成的国家体系便应运而生,它一手管理部落军事精英,一手以中国官僚体制治理汉人——这便是清朝时满、汉双轨制的先例。而当科举被体制化,它便也受制于这种离心的双轨制。


因此,如果我们留意宋、明历史“被蛮族打断”这一文士所发明的论调——在当时以非汉族为尊的精英世界中(其中的一些被合称为“色目人”),汉族文士反倒成了二等精英——就可以衡量宋代科举与晚期帝制科举之间的连续性。尽管这些社会上的“局外人”由多个民族构成——其中包括蒙古人、西夏人、契丹人、女真人、波斯人、犹太人、亚美尼亚人等——当他们置于广大的汉人群体中时,他们却成为蒙古政权精英的一分子。


而在蒙古统治中国以前,契丹和女真军事贵族在辽、金两个王朝时期,都曾以社会“局外人”的身份进行过统治,并成为政治局内人。当一个“局外人”集团统治着中国本土社会,持续千年的文治官僚体系对这样的“局外人”来说有时是可以被抛弃的。在最好的情况下,它也得迁就于双重政治体制,以此迎合“局外人”及其汉族臣民。金人尤其擅长以汉化的行政管理来补足女真人的习惯法。总的来说,在允许独立的法律与习俗在各个部落单元加以施行这一点上,民族政权做得相当成功。

为了捍卫自己眼中的开化文明,汉族人针对未开化的军事生活方式与社会习俗,将非汉族群刻板地定型为“蛮族”。比方说收继婚制——也就是一名战士要从他去世的父亲或年长的男性亲族那里接纳他们的妻子——是游牧部落的习俗。宋人则将此举视作乱伦。“色目”人仅以非汉族这一属性构成其社会统一性,他们在政府管辖领域挑战并取代了本地的汉族文士,而这些汉族文士和平民则退守于各自直属的地方社会,加快了从北宋的积极入仕转向南宋地方主义这一社会变化过程。


科举成了竞争激烈的教育领域,受经学文化熏陶的汉族精英最开始无力同那些武力征服者抗衡,因为后者参加特殊的考试,门槛更低,还能从父兄那里获得世袭头衔,直到这些武力精英自己也受到汉字经学文化的训练,从而足以同大多数汉人在民族政权的官僚体系中直接抗衡。这一开化过程在契丹人和女真人中进展得更快,他们迅速归化自身,在其王朝早期就实行科举,压制部落自治。他们还创制出本民族口语的文字形式,而一些女真战士在北宋灭亡前就已对汉字文言文相当熟稔。


但是,尽管有像耶律楚材(1190—1244)这样显赫的契丹文人在旁反复劝说,事实证明蒙古人对文治政府中以文学标准衡量政治权力这一汉人式的举措更加抵触。“通过在受监管的文学创作场合舞文弄墨,而不是真刀实枪地比武取胜”,这无疑不可饶恕地威胁到了那些目不识丁的战士。

欧亚草原以及朝鲜和日本的武士精英与中国文官产生了鲜明对比,尽管当这两种角色的理想型在亚洲的沟通日益频繁,彼此的文、武之道也逐渐融合并实现共享。自唐代开始,通过书面考试选拔官僚赋予文官一种武士无法企及的文化地位,而在武士所隶属的群体中,即便通俗的读写能力也首先是巫觋法师的特权。


而“文士”作为受经学教育的文化贵族,即便是他们“寄情山水”的业余理想对大多数不识字的军事精英阶层也构成了某种挑战,更贬低了后者在战场上的英勇形象,直到战士也以文人的标准将自己社会化。但1100年以后,军功阶层日益威胁着文官的优越性,一是因为在中国北部、南部和朝鲜一波又一波的军事征服,二是由于这些武人也日益开化。


注:本文节选自《晚清帝制中国科举文化史》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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