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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书 | 《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供给:路径与机制》

作者:社科文献

发布时间 2024-04-02 09:22   浏览量 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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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供给:

路径与机制


韩烨 著

2023年12月

ISBN:978-7-5228-2885-5



内容简介

本书以供求理论、制度变迁理论、公共服务理论等为指导,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研究方法,详细阐释了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供给的主体结构、动力机制、运行机制等相关基础性问题,提出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供给的城乡模式,即社会力量嵌入型、社会力量瞄准型和社会力量偏好型三种城市模式,以及社会力量缺失型和社会力量被动型两种农村模式。在此基础上,本书针对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供给的机制构建和发展路径提出了相关对策建议,可为创新养老服务模式、探讨积极可行的惠老政策、推动老龄事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作者简介

韩烨,吉林大学哲学社会学院劳动与社会保障系副教授、博士生导师。长期从事社会保障理论与实践相关研究。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项目等20余项。在SSCI、CSSCI等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20余篇,其中多篇被人大复印报刊资料《社会保障制度》全文转载。2021年入选吉林大学“励新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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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导论
一 研究背景
二 研究意义
三 总体思路与研究内容
四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第二章 回看理论:变迁、发展与应用
一 相关理论的发展变迁
二 理论核心内容与研究契合度


第三章 思路解读: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供给的分析框架

一 核心概念阐释
二 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供给的主体结构
三 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供给的动力机制
四 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供给的运行机制
五 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供给的模式构建


第四章 历史沿革: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供给的发展演变
一 1949~1978年:以救助供养为核心内容的国家供给阶段
二 1979~1999年:社会化养老服务初现的多元主体供给探索阶段
三 2000~2012年:老龄化社会推动社会力量参与供给的阶段
四 2013年至今:养老服务市场全面放开、向高质量供给转型阶段


第五章 现状摸底:老年人基本状况及社会力量参与城市养老服务供给状况
一 老年人社会人口学特征
二 养老服务需求现状及特征
三 养老服务供给现状及特征
四 养老服务供需区域差异及特征
五 对调研结果的进一步反思


第六章 深度反思:社会力量参与城市养老服务供给的影响因素
一 样本与数据
二 研究假设
三 实证分析
四 实证结果的反思


第七章 不容忽视:社会力量参与城市养老服务供给面临的问题及挑战

一 案例选择与资料获取
二 社会力量嵌入型机构及其运营困境
三 社会力量瞄准型机构及其运营困境
四 社会力量偏好型机构及其运营困境
五 共性问题与异质性表现


第八章 困难重重:社会力量参与农村养老服务供给现状及面临的阻碍
一 案例选择与资料获取
二 农村养老服务供给现状——S村和C村个案
三 社会力量参与农村养老服务供给面临的困境及其集中体现


第九章 经验借鉴:典型国家及我国部分地区养老服务供给的实践与经验
一 典型国家及我国部分地区养老服务供给实践与研究框架契合度
二 英国养老服务供给实践
三 我国城市养老服务供给实践
四 我国农村养老服务供给实践
五 典型国家及我国部分地区养老服务供给的经验


第十章 未来可期: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供给的路径选择
一 顶层设计:统筹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供给的体系建设
二 积极实践:探索社会力量参与城乡养老服务供给的具体路径


第十一章 研究不足与展望
一 研究不足
二 研究展望


参考文献
附录1 中国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调查问卷
附录2 访谈提纲



内容摘要

积极实践:

探索社会力量参与城乡养老服务供给的具体路径


优化社会力量参与城市养老服务供给的多元化路径

现阶段我国社会力量参与城市养老服务供给存在政策执行偏差、服务内容单一、机构设计不到位、人才供给匮乏、供需矛盾突出等问题。尤其是在人口老龄化日益加剧的今天,转变传统的、单一的城市养老服务供给模式,以多层次模式供给满足多样化差异需求,从而改善社会力量参与城市养老服务供给的制度环境,对于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优化社会力量参与城市养老服务供给的多元化路径如图10-2所示,具体如下文所述。
1.提高地方统筹规划能力,提高政策执行能力
政策执行并不是从发现问题到解决问题再到实现政策目标的简单“跳跃”过程,政策本身、政策执行机构、政策资源以及其他个人或机构因素都会影响政策的执行效果(范方春、吴湘玲,2020),养老服务政策也不例外。要提高地方政府政策执行能力、简化经办流程,完善养老服务供给机制。
妥善落实养老服务政策,减少央地政策执行中的滞后性。养老服务政策执行的滞后性是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的利益博弈、职能部门之间的权力分配、上下级政府之间的委托代理等一系列关系相互作用的结果,需要重点协调好以下两方面的工作。一方面,要对复杂的政策问题进行分解,分步骤实施中央政府下达的各项养老服务政策。当政策问题的内容较为复杂、涉及主体较多、需要实现不同的政策目标时,可以将政策实施过程和步骤进行分解,以期提高政策执行效率,减少政策落实的滞后性。例如,对于中央政府下达的各项养老政策,可以分模块、分步骤实施,将不同的政策模块交由不同的部门执行,减少政策传递的层级,提高执行质量和效率。另一方面,要加强对政策执行者的教育培训,提高地方政府政策执行能力。各项政策的执行落实需要依靠人来完成,因此,需要加强对政策执行者的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的组织、管理、沟通协调能力,培养高素质政策执行者,减少因人员素质问题而导致的政策执行偏差。
简化养老服务政策经办流程,提高养老服务政策执行效率。目前,各地方政府提供给养老机构的政策通常由多部门共同执行。由于不同部门之间的责任范围不同,在具体的政策执行过程中会出现流程烦琐、各部门之间配合程度低等问题。与此同时,烦琐的经办程序也使得民办养老机构及老年人在获取政府补贴时遇到一定困难。现阶段,在强化养老服务政策供给、提高养老服务可及性的过程中,需要做好以下两点。一方面,要简化工作程序,精简养老服务政策的经办流程。要积极响应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若干意见》等政策号召,精简行政审批环节,全面清理、取消申办养老机构的不合理前置审批事项,优化审批程序,简化审批流程。另一方面,要建立并完善各执行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在各工作部门之间,可以通过建立联合工作小组、安排专人对接等方式,及时有效地为各部门工作提供信息、技术及物资帮扶,加强配合,相互传递工作所需的材料和信息。
2.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多措并举降低运营成本
充足的资金供应是养老机构正常运转的物质基础,对整个养老服务供给过程具有重要影响,因此,应创新养老服务供给的融资模式,拓宽养老服务资金来源渠道。
解决养老机构融资问题,增加养老服务资金供给。要积极响应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等文件要求。一是要完善货币信贷政策,为中小型养老机构筹资贷款提供政策支持;二是要为那些符合市场化运营条件的、规范性的养老机构上市融资提供政策支持,鼓励其利用合理的方式开展融资;三是要鼓励支持商业性保险机构参与养老服务供给和养老机构建设,积极拓宽保险基金投资建设养老服务项目的资金来源渠道;四是要完善养老机构融资问题处理机制,妥善解决养老机构筹资过程中面临的违规收费、手续费、资金管理费等问题,减少养老机构融资附加费用,适时降低融资成本。
拓宽养老机构筹资渠道,强化社会力量的嵌入作用。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基础性作用,通过减息、补贴、政府购买等多种形式,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慈善组织及其他社会力量加大投入,参与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运行和管理。另一方面,要拓宽养老机构的资金来源渠道,鼓励有条件的个人、企业、慈善机构等通过社会捐赠等方式为养老机构筹资,民政部门对贡献较大的个人和企业给予表彰。同时,鼓励机构向社区延伸,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公私合作等方式参与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建设。
3.推动机构自身改革,提高服务运营能力
调研结果显示,城市中存在养老服务机构空间设计和功能布局不规范、内容定位不精准、机构运营管理能力有限等问题,严重影响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因此,要从机构建设、运营管理等方面对养老服务机构进行改革。
加强养老服务机构“适老宜居”设计,营造舒适温馨的养老环境。一是对于新建机构,要在建设初期就确立合理的建设规模与功能配套,公共设施配套面积要与老年人居住面积相配套,提高老年人居住的舒适感和满足感。二是对于现有机构,要在安全便利、舒适温馨的基础上对功能布局和建筑设计进行规划,机构内部的地面、家居、采光、通风、医疗设施等要考虑老年人的活动能力差异,尽可能地提升入住老年人的生活质量。三是要营造温馨、舒适的环境氛围。养老机构内部的空间布局、家居及装修风格应注重亲切化,为老年人提供轻松、温馨的家庭感(贾敏、李佳靖,2018)。
提高养老服务机构的运营管理能力,完善养老服务需求供给机制。一是要完善养老机构的财务管理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财务纪律上,各养老机构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及时准确地反映机构财务状况,防止资金流失;在收支管理上,要严格秉持专款专用的原则,各项资金收入应及时拨付至养老机构对公账户,确保资金安全,同时要明确各项支出项目,禁止胡乱开支;在财务监督上,各养老机构要建立内外部监督机制,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及社会监督。二是要加强养老服务机构规模管理,防止养老机构“两极化”发展。对于小型社区服务机构,政府要加大财政补贴力度,改善其基础设施及提高服务质量;对于普惠型机构,要积极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减免土地费用及所得税征缴,调动参与积极性;对于高端机构,要加强监督管理,防止产生大型养老机构“一家独大”的垄断局面。三是要提高养老机构风险管理能力,增强其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能力。各养老机构要建立完善的应急工作机制、做好应急资源储备、统筹调动应急资源,确保在发生突发性应急事件时为老年人提供安全稳定、资源充足的居住环境。
4.加强人才队伍自身建设,完善人才培育扶持机制
养老服务人员是机构养老服务的直接提供者,服务的好坏直接关系着老年人的养老质量和精神状态。专业化的服务人员队伍是提升服务质量、丰富服务内容的关键所在。近年来,我国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广东省、四川省、山东省、北京市等各地方政府纷纷出台支持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文件,为提高人才服务质量、优化人才供给结构提供支持(陈凯丽,2022)。但从参与调研的民办养老机构队伍建设情况来看,大部分机构的养老服务人才供给不足,普遍面临养老服务人员专业化水平低、社会地位低、薪资待遇差、年龄结构不均衡等困境,进而影响机构的稳定运营和可持续发展。破除养老服务人员队伍建设困境,提高养老服务人员专业化水平,任重而道远。
首先,要完善有关养老服务人才方面的政策和规划细则。第一,各地政府要提高养老服务行业的吸引力,制定完善的行业发展规划,提高养老服务行业薪资待遇,通过各种优惠政策吸引专业的养老服务人员。第二,各地政府要鼓励引导规范化的养老服务机构入驻,鼓励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以各种方式支持养老服务事业的发展,培育和扶持各种形式的养老服务志愿组织。第三,政府要加强对护理人员的专业化培训,在提高其理论知识的同时,不断丰富实践经验,提高服务水平。要提高从业职工津贴标准,制定完善的薪资激励制度。结合英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的经验,建立养老志愿服务时间储蓄、回馈等激励制度,依托信息化平台记录服务时间,为养老服务人员服务提供及时激励。
其次,要正视舆论导向,提高从业人员职业归属感和满足感。第一,要在全社会范围内宣传“德技”双馨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先进事迹,对有突出贡献、突出事迹的从业者给予表彰,改变社会成员对养老服务人员的社会认知。第二,要优化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就业环境,吸引符合条件的从业人员广泛参与。各地区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状况,在保障养老服务业薪资水平不低于当地服务行业最低工资标准的基础上,适时提高养老服务行业待遇标准。第三,要健全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社会保障体系,扩大社会保险参保范围,将从业人员纳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等制度体系,并为其提供劳动保护和职业伤害保障,切实维护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社会保障权益。第四,要将养老事业发展纳入地方政府政绩考核和地方官员职级晋升体系,县级以上政府可将发展养老服务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农村养老服务纳入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同时制定养老服务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推动养老服务可持续发展。
5.推动养老服务产业协同发展,培育银发经济新业态
首先,提升老年人及家庭对社会化养老服务供给的认同感。受传统家庭养老观念和社会舆论影响,老年人及家庭对于民办养老机构的认识程度和接受程度较低,对养老服务机构不信任,导致机构入住率不高,入不敷出。因此,需要帮助社会大众形成对养老服务的正确认识。一是要提高养老服务产业的吸引力,落实薪酬激励、社会保险及职业伤害保障制度,提高行业整体待遇水平,改变社会大众对于养老服务业工资低、福利差、保障不足等的认知,鼓励劳动人口积极投身于养老服务业。二是要加大舆论宣传力度,以社区为单位,向辖区内老年人宣传养老服务机构在基础设施、服务内容、服务质量等方面的先进性,改变老年人的传统观念。三是要推动养老服务机构内容创新,积极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鼓励养老机构发展多样化、多层次的养老服务,满足不同层次的照护服务需求,推进养老事业不断发展。
其次,优化养老服务营商环境,助力养老产业健康发展。一是要深入落实“办管分离”的发展思路,积极探索养老服务产业发展的新思路,通过公建民营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投身养老服务业。二是要完善养老服务产业政策,各部门通力合作,为养老企业入驻提供土地、税收等政策优惠,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的积极性。三是要建立开放、有序、公平的养老服务市场,破除行业垄断和地方保护,清理和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建立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为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四是要积极推进“养老事业+产业”的协调发展战略,支持养老服务与家政、文化、旅游、餐饮、住宿、养生、金融等行业融合发展,培养养老产业发展新业态。
6.多层次推动供给模式发展,实现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伴随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上升为国家战略,社会力量也在政府政策的引导下有序参与养老服务供给,为我国养老事业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本研究根据养老服务机构的机构性质,养老服务的支付模式,养老服务的对象及水平的差异,创新性地提出社会力量嵌入型、社会力量瞄准型和社会力量偏好型三种社会力量参与城市养老服务供给的模式,形成以趋同性需求为基础,差异化需求为扩展的供给格局。
对于社会力量嵌入型养老服务机构,强调其“保基本”的保障功能,以“政府+社会企业+个人支付”的发展模式,为低收入的活力老人、失能老人和高龄老人提供基础性养老服务。对于社会力量瞄准型养老服务机构,以“政府+商业企业+个人支付”的支付原则,在满足老年人基本服务需求的基础上,着重为失能老人提供照护服务。对于社会力量偏好型养老服务机构,可创新供给机制,走智慧养老或医养结合的高端服务路线,为有支付能力的老年人提供更加舒适的人居环境和高水平的软硬件配套设施,以满足其多元化、高层次、高品质的养老服务需求。

(节选自本书章节,节选时有删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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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划:wjy

编辑:wjy

审校:myx

封面:Photo by Bruno Martins on Unsp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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