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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气候变化,中国的战略选择

作者:刘雅鸣 谢伏瞻

来源:《应对气候变化报告(2020)》

发布时间 2020-12-08 09:41   浏览量 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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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气候变化不仅是全球性的重大问题,也是中国可持续发展的内在需要,是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抓手。现阶段,中国减缓气候变化工作全面推进,适应气候变化工作有序开展,应对气候变化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市场机制建设持续推进,积极参与全球气候治理并持续强化气候变化问题宣传。未来,中国将继续积极应对气候变化问题,推进净零碳排放导向应对气候变化战略,做全球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参与者、贡献者、引领者。为此,我们提出以下建议。


(一)统筹国家自主贡献目标与净零碳排放导向目标

尽管中国仍是发展中国家,但是在世界发展格局演化进程中,中国的相对地位已经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国际社会对中国减排期望很高,“只有中国净零碳排放,世界才能净零碳排放”。中国应践行习近平主席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的承诺,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峰,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为此,中国应尽早规划、制定、提交统筹国家自主贡献目标、净零碳排放目标和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的长期温室气体低排放发展战略和初步路线图。在此基础上,更新、落实国家自主贡献目标,并尽快明确与净零碳排放战略导向相符的“十四五”阶段性目标。

中国应尽可能在“十四五”时期进入碳排放平台期。中国经济结构经持续调整,高耗能产业已整体进入饱和及产量下降阶段。煤炭消费总量保持持续下降趋势,能源消费总量增速长期降低。非化石能源功能比例上升并满足中国能源增长的需求。综上,中国具备进入碳排放平台期的现实基础,原则上甚至可以规划在“十四五”期间提前实现碳排放达峰目标。

释放零碳导向信号能够向世界各国展示中国在应对气候变化领域的务实作为与责任担当。同时,也可以向国内企业和社会公众传递中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决心,为国家发改委等相关政府机构的后续决策提供清晰的框架,进而对推进能源革命和社会绿色低碳化转型产生深远影响。


(二)分部门、分步骤构建零碳导向的政策体系

在明确的减排目标范围内,中国可以利用一系列政策手段和国家投资建立从“强度主导”过渡到“峰值引领”的碳排放总量管理制度体系,实施深度减排。中国应分部门、分步骤构建净零碳导向的政策体系,并注意不同政策杠杆之间的平衡与协调,重点关注能源、电力、工业、建筑、交通等关键部门的脱碳行动。此外,中国东西部自然地理条件、技术经济发展水平差异较大。东部地区在资金、技术方面具有优势,但人口密集、城市化水平较高,减排边际成本较高。西部地区受气候风险影响较大,技术和资金条件不足,但具有较大的碳汇与减排空间。碳排放总量管理制度体系的构建应保持对东部城市及城镇化路径低碳绿色发展的高要求,同时关注西部地区的碳排放总量控制目标。

在调整能源结构方面,应建立相互协调的分部门能源转型量化指标体系,投资关键基础设施,在新基建、新型城镇化和重大工程建设中有意识地强化绿色低碳化转型。具体而言,应针对工业领域加快实施天然气代煤、电代煤“双替代”;大力推进节能建筑;优化重点区域运输结构,建设低碳高效的交通运输体系;改革完善电力供应体制,发挥可再生清洁能源的作用。

政府需要尽早布局,强化单位GDP二氧化碳强度下降目标。通过体制改革和零碳政策体系引导大力促进第一、第二、第三产业结构优化,以及工业内部的行业结构和产品结构调整。将净零目标分解到行业,给产业发展和结构调整留有足够的空间,从而实现经济发展与节能减排的协调一致。尽快启动全国碳交易市场,并加速从单一行业突破向多行业纳入的转变,建立碳价体系。


(三)加强应对气候变化风险的机制效能及国际气候交流合作

中国对内应进一步强化适应气候变化工作,增强应对气候变化风险的机制效能。重视并提高中国适应气候变化的能力,特别是应对极端天气和高影响气候事件的能力;加强气候变化与自然灾害基础研究;在灾害风险高发区、连片贫困区、国家重大战略区等开展防灾减灾技术应用示范、推广活动;重视气候变化风险管理制度建设和保障措施,将气候变化风险管理纳入法治化轨道。把气候变化因素纳入社会经济政策决策议事日程,高度重视气候、环境、经济和社会各种风险的关联性,在经济刺激计划中统筹兼顾。

在国际范围内,中国应加强国际气候交流合作。树立命运共同体意识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跳出小圈子和零和博弈思维,坚定不移地支持多边主义,推进气候变化南南合作,分享中国减缓、适应气候变化的经验,吸取其他国家的经验教训。自美国宣布退出《巴黎协定》,世界气候治理格局由三足鼎立逐渐演变为由中国和欧盟推动全球减排。气候合作是未来中欧合作的重要领域之一。在内外一系列因素影响下,欧盟与中国的互补关系将有向竞争关系演变的趋势,强调对等性。中国可以借鉴《欧洲绿色协议》深度转型政策工具,积极开展中欧绿色产业技术合作,深化中欧绿色金融合作,携手欧盟共同引领全球气候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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