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

广东多层次多领域的公众参与

关键词

作者

田禾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法治指数研究中心主任、法学研究所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特聘教授。兼任最高人民法院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最高人民法院执行特约咨询专家。全国先进工作者,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主要研究领域:刑事法治、实证法学、司法制度、亚洲法。
吕艳滨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法治指数研究中心副主任、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法治国情调研室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行政法教研室主任、教授。主要研究领域:行政法、信息法、法治指数。

参考文献 查看全部 ↓

广东多层次多领域的公众参与

可试读20%内容 PDF阅读 阅读器阅览

试读已结束,剩余80%未读

¥10.43 查看全文 >

VIP免费

章节目录

  • 一 公众参与的概念与意义
    1. (一)公众参与的基本概念
    2. (二)公众参与的重要意义
      1. 1.有助于落实公民权利,贯彻群众路线,增强行政立法与决策的合法性
      2. 2.有助于收集信息、汇聚民意、引入外脑,增强行政立法与决策的科学性
      3. 3.有助于加强外部监督,增进官民互信,提高行政立法与决策的执行力
  • 二 广东公众网络参与的兴起与发展
    1. (一)信息技术进步助推公众参与
    2. (二)网络问政增进官民互动
      1. 1.广东网络问政的探索实践
      2. 2.广东网络问政的主要内容
      3. 3.广东网络问政的成功经验
    3. (三)公众网上参与行政立法
      1. 1.重点加强审查阶段的公众网上参与机制
      2. 2.积极拓展和保障公众网上参与的有效渠道
      3. 3.及时对公众网上参与的意见建议作出反馈
  • 三 广东公众有序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的实践
    1. (一)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的机制保障
    2. (二)“公众意见征询委员会”的制度创新
    3. (三)“参与式预算”模式的探索与实践
  • 四 广东公众积极参与基层民主建设的实践
    1. (一)村民自治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2. (二)“四民主工作法”的制度创新
    3. (三)健全基层民主建设的保障机制
      1. 1.加强组织督导和宣传教育力度
      2. 2.重视基层党组织的模范带头作用
      3. 3.建立健全村民自治的纠错机制
  • 五 启示与展望:深化公众参与建设的重要议题
    1. (一)明确重大民生决策的判定标准
    2. (二)提高对群众政治诉求的回应性
    3. (三)增强政府官员的群众路线意识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