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

贵州省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救助的社会支持构建

摘要

本报告系统考察了贵州省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救助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并针对相关问题提出相应的救助对策措施。研究表明,从成因来看,父母“一方死亡,一方另嫁”、“一方死亡,一方失踪”、“父母一方服刑”是形成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主要因素,其中“一方死亡,一方另嫁”占比最高,达50%以上。在对此类儿童进行救助过程中,由于其异于孤儿的属性,存在发现滞后,信息采集困难;法律法规欠缺,多头管理,职责分散,社会支持严重不足;救助机构和设施、人才严重短缺,致因源头不易消除,传统亲缘网络支持弱化等问题。建议从源头预防、立法保护、制度支持、平台支撑、部门协作、科学管理、社会响应、动态监测等方面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救助社会支持进行构建。

作者

杜双燕 ,贵州省社会科学院社会研究所研究员,博士,贵州省甲秀文化人才,主要研究方向为人口学、人文地理学、喀斯特资源管理与区域发展等。主持完成国家社科基金课题1项,民政部、贵州省社科规划办等省部级课题5项,其他课题30余项;在《中国公共卫生》《中国艾滋病性病》《西北人口》《中国岩溶》《贵州社会科学》等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独立出版学术专著1部、参编专著4部;科研成果获得民政部理论征文二等奖1项;多项研究成果获贵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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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目录

  • 一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成因及生活状态
    1. (一)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成因
    2. (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状况
  • 二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社会救助现状
    1. (一)政府层面的努力
    2. (二)非政府社会层面的补充服务
    3. (三)公民个人层面的助力
  • 三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救助存在的问题
    1. (一)底数不清,发现滞后,信息采集困难
    2. (二)救助制度亟待完善,法律法规欠缺,政府救济覆盖范围有限
    3. (三)多头管理,职责分散,统筹协调难度大
    4. (四)救助方式单一,社会支持严重不足
    5. (五)救助机构和设施严重短缺,救助人才供给不足
    6. (六)现行监护制度滞后,传统亲缘网络支持弱化
  • 四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救助的社会支持构建
    1. (一)源头预防
      1. 1.建立致因源头预防机制
      2. 2.建立问题家庭监督机制
      3. 3.建立监护失责惩戒机制
      4. 4.建立困难学生帮扶机制
    2. (二)立法保护
      1. 1.国家层面出台适用性和可操作性强的法律法规
      2. 2.及时废止和更改现有法律中不再适用的法条和规定
      3. 3.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提供更多法律援助
      4. 4.健全儿童保护其他相关的法律体系
    3. (三)制度支持
      1. 1.建立和完善“事实孤儿”救助制度
      2. 2.建立未成年人多元保护制度
    4. (四)平台支撑
      1. 1.不断加强现有救助平台体系建设
      2. 2.搭建有力的民间救助平台
    5. (五)部门协作
      1. 1.梳理各部门相关法规,避免政策冲突
      2. 2.统筹协调各部门力量,理顺关系,明确职责,依法办事
    6. (六)科学管理
      1. 1.提高救助管理的科学化水平
      2. 2.畅通外部力量参与儿童救助的渠道
      3. 3.加强儿童救助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7. (七)社会响应
      1. 1.强化家庭的基础性支持,实现事实孤儿“类家庭”式成长
      2. 2.强化学校关爱阵地建设
      3. 3.整合资源,充分发挥社区互助功能
      4. 4.引入专业社工支持机制,促进儿童心理复原
      5. 5.建构中国式亲属支持网络
    8. (八)实时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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