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
地方金融风险防范的法律机制研究
摘要
防范地方金融风险,就是让金融回归实体经济,回归到金融本身健康性的认知。本文探讨了地方金融风险的表现形式,介绍了我国防范地方金融风险的基本做法,分析了当前防范机制运作中存在问题,在借鉴国际经验基础上,尝试性提出了关于完善我国地方金融风险防范法律机制的一些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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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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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地方金融风险的理论阐释
- (一)地方金融的含义
- (二)地方金融风险的内涵
- (三)地方金融风险的类型
- 1.从风险的可控的相对程度来讲,可以分为可控的地方金融风险和不可控的地方金融风险
- 2.从具体的地方金融风险涉及的行业部门来看,地方金融风险主要体现在三个层面
- 3.从负责任金融(responsible finance)角度来看
- 4.从地方金融风险发生的重点领域来看,主要是信用风险过度积聚于银行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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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当前我国防范地方金融风险的基本做法和问题分析
- (一)当前我国防范地方金融风险的基本做法
- 1.制度规定
- 2.监管架构
- 3.防范手段
- (二)当前地方金融风险防范机制中存在的问题
- (一)当前我国防范地方金融风险的基本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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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国外地方金融风险防范的做法与经验
- (一)美国
- 1.对金融业实行双线多头的监管模式
- 2.在金融立法方面,美国历来重视立法先行,通过法律的形式明确监管职责与措施,构建常态化的监管机制
- 3.在社会信用信息体系建设方面,美国的社会信用体系高度发达、全面
- (二)英国
- 1.基本情况
- 2.英国行为监管框架内容和特点
- (三)日本
- 1.基本情况
- 2.改善金融监管制度行动
- (四)启示与借鉴
- 1.立法先行
- 2.金融发展与金融监管分权制衡
- 3.风险防范和处置须结合当地情况和经济金融发展特点进行
- 4.强化事前风险防范职能
- 5.发挥市场机制对金融主体行为的约束作用
- (一)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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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完善我国防范地方金融风险法律机制的建议
- (一)建议出台地方金融稳定发展法
- (二)完善监管机构之间的分工与协作机制
- (三)赋予地方金融监管机构实施审慎监管与行为监管的权力,强化事前风险防范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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