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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的出现

摘要

警察是一个西方的东西,也是近代的产物,中国传统城市里面是没有的。也就是说,在没有警察的时候,人人都可以自由使用街头,没有限制,人们摆摊设点,牛马车、轿子等自由穿行,农民早晨挑担进城买货,晚上出城,街头就是他们的市场,可以说是一个“自由世界”。但是,传统的城市也并不是混乱不堪,过去街道和社区都有自治的组织,包括土地会、善堂、行会、会馆等,担任卫生、防火、治安等职责。 但是警察一出现,首先就剥夺了这个自由使用权。警察在中国的设立是在义和团之后,清政府搞新政是从西方学来的。袁世凯是中国警察的开山鼻祖。1902年,北洋大臣袁世凯在天津进行试验,定警务章程,“于保卫地方一切,甚属妥善”。清政府觉得这个主意不坏,就命令“各直省督抚仿照直隶章程奏明办理”。

关键词

作者

王笛 ,出生于四川成都,美国约翰斯·霍普金斯大学博士,历史学家。曾担任美国得克萨斯A&M大学历史系教授,现为澳门大学杰出教授、历史系主任。主要关注中国社会史、城市史、新文化史、日常生活史和微观历史的研究,成果丰硕,著有《跨出封闭的世界——长江上游区域社会研究(1644~1911)》《街头文化:成都公共空间、下层民众与地方政治(1870~1930)》《茶馆:成都的公共生活和微观世界(1900~1950)》《茶馆:成都公共生活的衰落与复兴(1950~2000)》《袍哥:1940年代川西乡村的暴力与秩序》等。相关作品荣获美国城市史研究学会最佳著作奖、吕梁文学奖等多个图书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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