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
湖南社区服务保障供给主体研究
关键词
作者
谷中原 ,管理学博士,中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长期从事社区建设与管理、社区民生保障研究。出版《农村社区建设与管理》《社区保障概论》《社区生计保障》等学术著作14部;发表《论社区实现基本生活保障目标的双轨流程》《政府与民间合力供给生态产品的实践逻辑》《生态与生计产品消费对青年群体生活满意度的影响》《生态文明视域下的优质生态产品协同供给》《乡域生态产品四方协同生产机制建构与运作》等学术论文100余篇。主持完成国家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新农村建设中的农业多功能化经营发展方式研究”、民政部2015民政政策理论研究项目“我国社区社会组织持续参与社区治理研究——以湖南长沙市雨花区为例”、甘肃省发改委项目“甘肃省低碳社区建设模式研究”以及横向项目“企业社会保障责任体系研究”等科研课题20余项。
张超 ,中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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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目录
- 一 社区服务保障供给主体及其社会保障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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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湖南社区服务保障供给主体发展状况
- (一)湖南的社区非营利组织
- (二)湖南的社区营利性组织
- (三)湖南的社区学院
- (四)湖南的社区家庭
- (五)湖南的社区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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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湖南社区服务保障供给主体存在的问题
- (一)社区非营利组织缺乏开展生活服务的条件
- (二)社区营利组织发育不足
- (三)社区学院缺乏办学方略
- (四)家庭的社区服务保障功能严重弱化
- (五)社区机构的服务意识淡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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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促进湖南社区服务保障供给主体发展之对策
- (一)用法律手段确定社区非营利组织权力
- (二)大力发展社区营利组织
- (三)改进社区学院办学策略
- (四)通过建构社区服务体系弥补家庭服务功能弱化缺陷
- (五)高强度培育社区机构的社区服务意识
- 五 余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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