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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禁止制度的合理性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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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齐文远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法学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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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刑事“从业禁止”制度的性质与特征
- (一)刑事“从业禁止”的性质
- 1.刑事“从业禁止”不是“资格刑”
- 2.刑事“从业禁止”不是“非刑罚性处置措施”
- 3.刑事“从业禁止”是“保安处分”
- (二)刑事“从业禁止”的特征
- 1.刑事“从业禁止”具有针对性
- 2.刑事“从业禁止”具有附属性
- 3.刑事“从业禁止”具有酌定性
- 4.刑事“从业禁止”具有强制性
- 5.刑事“从业禁止”具有补充性
- (一)刑事“从业禁止”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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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刑事“从业禁止”制度适用于证券犯罪的必要性
- (一)自由刑存在诸多固有弊端
- (二)罚金刑对证券犯罪的威慑力度不大
- (三)“剥夺政治权利”对证券犯罪的适用性不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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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刑事“从业禁止”制度适用于证券犯罪的合理性
- (一)适应了证券犯罪的职业性特点
- (二)补充了我国刑法预防犯罪的功能
- (三)创造了行刑关系的准确衔接的条件
- (四)迎合了刑事立法与国际经验接轨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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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刑事“从业禁止”制度的立法完善思考
- (一)扩大“从业禁止”的适用对象范围
- (二)设定“从业禁止”的执行机关
- (三)建立与“从业禁止”对应的复权制度
- (四)规范“从业禁止”的决定程序与救济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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