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
论共享单车押金之性质及其法律规制
摘要
共享单车既非共享经济也非互联网金融。目前,我国共享单车的押金规模已经十分庞大,押金安全问题逐渐浮出水面。共享单车特殊的商业模式和押金规则是造成这一忧虑的根本原因。共享单车押金的性质并非动产质权,而是让与担保。共享单车有着迥异于传统单车租赁的商业模式,无论是就押金的性质抑或是共享单车特殊的经营模式而言,共享单车公司均应享有对该押金的使用权限。由于该押金仍需返还且关涉众多用户之利益,故应在肯定共享单车公司享有押金使用权的前提下,就该押金之使用予以必要规范与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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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目录
- 一 共享单车的法律关系构造及其押金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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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共享单车押金之性质及其特殊性
- (一)共享单车押金之性质
- (二)共享单车押金规则的特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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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共享单车公司使用押金的合法性与必要性
- (一)共享单车公司使用押金的合法性
- (二)共享单车公司使用押金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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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共享单车押金使用的规范与监管
- (一)共享单车押金使用的规范现状
- (二)共享单车押金使用的规范与监管思路
- 五 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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