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
关于网络犯罪协同立法的研究报告
摘要
我国当前的信息网络犯罪呈递增高发态势。基于此类犯罪所具备的特点,构建综合治理体系势在必行,而推进协同立法模式才能为信息网络犯罪的综合治理奠定规范基础。基于狭义与广义信息网络犯罪不同的范畴与特性,我国目前的信息网络犯罪立法在宏观与微观层面上均存在不足,应当通过完善国家立法,有针对性地出台明确各方治理主体权责的法律性文件,积极推动行业软法的构建,以及推动社会主体参与信息安全保护,构建层次明晰的协同立法体系,推动信息网络犯罪的长效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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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目录
- 一 我国网络犯罪的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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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我国网络犯罪的协同立法现状
- (一)我国网络犯罪治理主体
- (二)我国网络犯罪治理的法律法规依据
- 1.宏观层面的法律法规体系
- 2.微观层面的法律法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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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网络犯罪治理的域外协同立法经验
- (一)《公约》对网络犯罪的规制
- 1.有关计算机数据和系统保密性、完整性、可用性的网络犯罪规制
- 2.计算机相关的网络犯罪规制
- 3.与内容相关的网络犯罪规制
- 4.与侵犯著作权及相关权利相关的网络犯罪规制
- (二)其他国家对网络犯罪的协同规制
- 1.德国对网络犯罪的协同规制
- 2.日本对网络犯罪的规制分析
- (一)《公约》对网络犯罪的规制
- 四 我国网络犯罪治理协同立法的主要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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