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

未成年人互联网运用的保护规制体系:全球视野与国际比较

摘要

未成年人面临着诸多上网风险,包括网络不良信息的影响、网络侵害、网络沉迷、网络隐私泄露等,保护未成年人免受这些问题的伤害,已经成为世界各国必须面对的课题。建立规制体系是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基本方式。全球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规制呈现三种模式:以美国为代表的行业自我规制模式、以韩国和新加坡为代表的政府规制模式、以英国和日本为代表的合作规制模式。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我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应加快专门立法,构建起协同治理模式,引导行业自律以及发挥好家庭与学校的作用。

作者

杜智涛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网络传播与新媒体。
刘琼 ,腾讯研究院副秘书长,研究中心主任,研究方向为移动政务、智慧城市、数字经济的跟踪研究。
俞点 ,腾讯研究院。

参考文献 查看全部 ↓
  • 李洪雷:《论互联网的规制体制——在政府规制与自我规制之间》,《环球法律评论》2014年第1期。
  • 卢家银:《未成年人网络立法保护的国际视野与中国经验》,《教育传媒研究》2018年第4期。
  • 龚文庠、张向英:《美国、新加坡网络色情管制比较》,《新闻界》2008年第5期。
  • 黄晓林、李妍:《美国儿童网络隐私保护实践及对我国的启示》,《信息安全与通信保密》2017年第4期。
  • 张化冰:《互联网内容规制的比较研究》,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博士学位论文,2011。
  • 陈昌凤:《网络治理与未成年人保护——以日韩青少年网络保护规制为例》,《新闻与写作》2015年第11期。
  • 王国珍:《新加坡媒体素养教育的运行机制——兼论对我国媒体素养教育的借鉴意义》,《新闻记者》2011年第8期。
  • 李震英:《英国成为儿童网络安全的领导者》,《基础教育参考》2010年第15期。
  • 姜群:《英国互联网管理体制透视》,华中科技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6。

未成年人互联网运用的保护规制体系:全球视野与国际比较

可试读20%内容 PDF阅读 阅读器阅览

试读已结束,剩余80%未读

¥11.98 查看全文 >

VIP免费

报告目录

  • 一 前言
  • 二 美国:行业自我规制为主
    1. (一)立法规制与言论自由的冲突
    2. (二)从立法规制走向行业自律
    3. (三)明确各方责任,倡导公众自律
  • 三 韩国、新加坡:政府规制为主
    1. (一)韩国:政府主导的强规制体系
      1. 1.政府主导,以立法实施对未成年人的网络保护
      2. 2.立法政策与技术手段结合,隔离与过滤并举
      3. 3.网络实名制的推进与质疑
      4. 4.强制防沉迷措施与互联网产业发展冲突
      5. 5.加强网络教育,倡导公民自律
    2. (二)新加坡:政府规制下的多元参与
      1. 1.政府引导下的道德约束
      2. 2.规制约束下的行业自律
      3. 3.凝聚社会各界力量,提升网络素养
  • 四 英国、日本:合作规制为主
    1. (一)英国:多利益主体的合作规制
      1. 1.监督而非监控的行政导航
      2. 2.行业的自我管理
      3. 3.多方合作,整合研究、协商、规范等多种功能
    2. (二)日本:与欧洲接轨的合作规制
      1. 1.多方合作,建立不良信息过滤体系
      2. 2.行业自律,保护个人信息安全
  • 五 我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规制的问题与策略
    1. (一)加快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专门立法
    2. (二)构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协同规制模式
    3. (三)建立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行业自律体系
    4. (四)发挥家庭与学校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中的作用

报告图片/图表

查看更多>>>